内容摘要 | 第4-8页 |
Abstract | 第8-13页 |
第一章 导论 | 第17-47页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和研究目的 | 第17-27页 |
一、从规范性视角对我国私人参与行政任务现状的掌握 | 第17-24页 |
二、私人参与行政任务带来的行政法问题 | 第24-26页 |
三、研究目的 | 第26-27页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第27-33页 |
一、我国台湾、日本对德国行政法释义学的研究借鉴 | 第27-28页 |
二、德国行政法学对行政法规制模式的更新 | 第28-32页 |
三、我国的研究 | 第32-33页 |
第三节 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与研究创新 | 第33-47页 |
一、研究思路 | 第33-36页 |
二、研究方法 | 第36-44页 |
三、研究创新 | 第44-47页 |
第二章 私人参与行政任务的正当性与规范性 | 第47-86页 |
第一节 合作国家:私人参与行政任务的国家模型 | 第47-49页 |
第二节 私人参与行政任务的正当性 | 第49-66页 |
一、国家正当性问题的论证进路 | 第49-52页 |
二、经由社会理论的正当性论证 | 第52-54页 |
三、合作国家的正当性 | 第54-66页 |
第三节 合作国家的规范性 | 第66-75页 |
一、合作国家与法治国 | 第66-70页 |
二、合作国家与宪法 | 第70-75页 |
第四节 传统行政法与合作国家的对立 | 第75-86页 |
一、抽象化的事实构成 | 第76-78页 |
二、形式化的合法要件 | 第78-81页 |
三、依赖司法监督的法律效果 | 第81-84页 |
四、行政法应为合作国家建构规范性结构 | 第84-86页 |
第三章 扩展行政法的事实构成:“私人行政”的界定 | 第86-123页 |
第一节 抽象概念作为行政法事实构成的条件 | 第86-93页 |
一、“民营化”之批判 | 第88-92页 |
二、“公私协力”之批判 | 第92-93页 |
第二节 “私人行政”辨析 | 第93-104页 |
一、行政 | 第94-98页 |
二、私人 | 第98-101页 |
三、私人与行政的关联结构 | 第101-102页 |
四、利用抽象概念扩展事实构成的局限 | 第102-104页 |
第三节 将“私人行政”塑造为类型 | 第104-119页 |
一、行政法中的类型及其特性 | 第104-107页 |
二、私人行政类型作为行政法的事实构成 | 第107-109页 |
三、私人行政类型在行政法中的证立 | 第109-112页 |
四、私人行政类型与行政法总论 | 第112-119页 |
第四节 私人行政类型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 第119-123页 |
一、私人行政与私行政、公共行政、国家行政和社会行政 | 第119-121页 |
二、私人行政与私经济行政 | 第121-123页 |
第四章 可裁量的合法要件:行政法规制私人行政的新模式 | 第123-158页 |
第一节 裁量模式:建构合法要件的新方法论 | 第123-138页 |
一、裁量模式的形式面向:利用非条件式规范使行政法容许私人行政 | 第123-128页 |
二、裁量模式的实质面向:结合具体事实形成合法要件 | 第128-129页 |
三、裁量模式的宪法根据 | 第129-131页 |
四、裁量模式的功能 | 第131-138页 |
第二节 裁量模式:行政法适用的新方法论 | 第138-152页 |
一、裁量模式下法治原则的差异化适用 | 第139-142页 |
二、错误倾向的批判 | 第142-146页 |
三、裁量模式下行政法的适用:一种体系化的行政法规制 | 第146-152页 |
第三节 裁量模式——我国行政法规制私人行政的模式选择 | 第152-158页 |
一、我国行政法在规制私人行政上的缺陷 | 第152-155页 |
二、建构裁量模式的路径选择 | 第155-158页 |
第五章 私人行政的行政组织法 | 第158-191页 |
第一节 传统行政组织法的不足与革新 | 第158-160页 |
第二节 行政组织法之传统规制架构对私人行政的规制 | 第160-172页 |
一、德国法中高权特许的实例 | 第163-164页 |
二、高权特许与法律保留 | 第164-166页 |
三、高权特许与实际履行高权 | 第166-169页 |
四、高权特许的法律效力 | 第169-170页 |
五、高权特许的行政组织法规制 | 第170-172页 |
第三节 行政组织法因应私人行政的变革 | 第172-191页 |
一、裁量模式下建构新规制机制的指导原则 | 第172-173页 |
二、组织形式裁量权的限制 | 第173-178页 |
三、正当性水平 | 第178-180页 |
四、监督水平制度 | 第180-191页 |
第六章 私人行政的行政行为法 | 第191-216页 |
第一节 对行政行为法之传统规制架构的完善 | 第191-197页 |
一、建构行政契约制度 | 第192页 |
二、建构行政合作法 | 第192-197页 |
第二节 以私法行为履行行政任务的行政法规制 | 第197-216页 |
一、裁量模式对双阶理论的修补 | 第198-207页 |
二、行政私法的启示与缺陷 | 第207-209页 |
三、裁量模式对履行行政任务之私法行为的规制 | 第209-216页 |
结论 | 第216-224页 |
参考文献 | 第224-230页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第23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