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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中介服务商知识产权法律义务研究

摘要第1-8页
Abstract第8-16页
导言第16-24页
 一、 问题的提出第16-17页
 二、 研究意义第17-18页
 三、 研究现状第18-19页
 四、 研究思路和方法第19-20页
 五、 研究难点、特点和创新点第20-24页
第一章 网络中介服务商法律义务基本理论范畴研究第24-57页
 第一节 “ISPs”概念体系下的网络中介服务商第24-45页
  一、 网络中介服务商第24-30页
  二、 网络内容提供商第30-33页
  三、 网络服务提供商第33-36页
  四、 三者之间的关系第36-45页
 第二节 网络中介服务商与网络相关主体的利益平衡第45-50页
  一、 法理基础: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第45-48页
  二、 政策考量:保证不同产业间的均衡发展第48-50页
 第三节 法律义务与侵权过错类型的对应机理第50-57页
  一、 法理基础:法律义务直接引起法律责任第50-52页
  二、 义务类型与过错类型的对应关系第52-57页
第二章 网络中介服务商知识产权义务制度比较研究第57-106页
 第一节 保存和提供用户身份资料的义务第57-62页
  一、 适用主体:范围各异第57-60页
  二、 义务内容:判例对立法的拓展第60-61页
  三、 义务性质:一元与二元并存第61-62页
 第二节 监督义务与审查义务第62-91页
  一、 不承担监督义务第62-71页
  二、 审查义务与较高注意义务间的司法纠结第71-91页
 第三节 注意义务与“删除义务”第91-102页
  一、 注意义务的立法阙如与司法扩张第91-97页
  二、 “删除义务”:适用条件各异第97-102页
 第四节 断网或封帐义务第102-106页
  一、 法国 Hadopi 首创的义务类型第102-103页
  二、 DMCA 的类似规定及 SOPA 的突破第103-106页
第三章 网络中介服务商知识产权义务分配的合理性研究第106-136页
 第一节 外部系统:必要性判断第106-126页
  一、 基本权利双重性质理论下的义务分配第109-115页
  二、 网络中介服务商知识产权保护义务的必要性第115-126页
 第二节 内部系统:适度性判断第126-136页
  一、 区分传播的对象第126-130页
  二、 区分经营模式第130-132页
  三、 区分获益因素第132-136页
第四章 网络中介服务商知识产权义务的系统化分配及立法构想第136-173页
 第一节 保存并提交用户身份信息义务的细化第136-142页
  一、 法律性质界定:多重属性第136-139页
  二、 适用要件分析第139-142页
 第二节 注意义务的回归第142-148页
  一、 本旨功能的特定性决定着适用范围的有限性第143-145页
  二、 注意义务的适用条件第145-148页
 第三节 审查义务的确立第148-159页
  一、 设立审查义务的合理性第148-154页
  二、 与政府监督义务的关系第154-155页
  三、 审查义务的适用要件第155-159页
 第四节 断网或封帐义务的引入第159-163页
  一、 引入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第159-161页
  二、 断网或封帐义务的适用要件第161-163页
 第五节 义务的系统化分配与修法建议第163-173页
  一、 “删除义务”并不是独立的义务类型第163-167页
  二、 审查义务与注意义务的关系第167-168页
  三、 义务的层次与系统化第168-170页
  四、 立法完善建议第170-173页
结语第173-174页
参考文献第174-184页
附表第184-194页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第194-195页
后记第195-19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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