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4页 |
Abstract | 第4-8页 |
引言 | 第8-11页 |
一、研究目的和意义 | 第8页 |
二、研究现状综述 | 第8-9页 |
三、研究的创新点 | 第9页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第9-10页 |
五、预期研究成果和意义 | 第10-11页 |
第一章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概述 | 第11-23页 |
第一节 新疆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历史演变 | 第11-13页 |
一、 第一阶段,1986 年初期探索时期 | 第11页 |
二、 第二阶段,1991 年开始试点时期 | 第11-12页 |
三、 第三阶段,1998 年停滞时期 | 第12页 |
四、 第四阶段,2002 年有条件的实行时期 | 第12页 |
五、 第五阶段,2009 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开始 | 第12-13页 |
六、 第六阶段,2011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第13页 |
第二节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一般理论 | 第13-18页 |
一、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概念和特征 | 第13-15页 |
二、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创新 | 第15-17页 |
三、 “新农保”与“老农保”区别 | 第17-18页 |
第三节 新疆实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分析 | 第18-23页 |
一、 传统养老模式功能弱化 | 第18-20页 |
二、 缩小城乡差距,促进社会公平的迫切需求 | 第20-21页 |
三、 农村养老问题突出 | 第21-23页 |
第二章 政府责任缺失——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问题之一及其解决 | 第23-30页 |
第一节 国外养老保险中政府责任 | 第23-24页 |
第二节 新农保制度中政府的责任缺失 | 第24-26页 |
一、 政府主体责任的缺失 | 第24-25页 |
二、 政府财政投入保障力度不足 | 第25页 |
三、 政府的监督管理责任缺失 | 第25-26页 |
第三节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中政府责任缺失的原因 | 第26-27页 |
一、 法律体系缺失,对政府的约束力不够 | 第26页 |
二、 地方政府的筹集机制不明确 | 第26页 |
三、 地方政府管理体制不畅通 | 第26-27页 |
第四节 解决农村养老保险中政府责任的对策 | 第27-30页 |
一、 确定新农保中政府的主体地位 | 第27-28页 |
二、 加大政府投入力度 | 第28页 |
三、 强化政府的监督管理职能 | 第28-30页 |
第三章 养老保险基金监管不规范——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问题之二及其解决 | 第30-39页 |
第一节 国外农村养老保险的基金监管 | 第30-31页 |
一、 新加坡 | 第30页 |
二、 智利 | 第30-31页 |
三、 加拿大 | 第31页 |
第二节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不规范 | 第31-34页 |
一、 目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现状 | 第31-33页 |
二、 我国新农保基金监管存在的问题 | 第33-34页 |
第三节 新农保基金监管不规范的原因分析 | 第34-36页 |
一、 基金管理统筹层次较低 | 第34-35页 |
二、 新农保制度基金的监管力度较弱 | 第35页 |
三、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管理体制不健全 | 第35-36页 |
四、 政事不分,社会保障基金的立法、营运管理和监督基于一身,缺乏有效的相互制衡和监督机制 | 第36页 |
第四节 解决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监管的对策 | 第36-39页 |
一、 提高基金管理统筹层次 | 第36-37页 |
二、 通过专门的立法对养老保险基金进行管理 | 第37页 |
三、 对新农保制度的基金筹集、管理和运营进行全方位监管 | 第37-38页 |
四、 推进养老保险信息化建设,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加强社会监管 | 第38-39页 |
第四章 新农保制度立法层次低——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问题之三及其解决 | 第39-46页 |
第一节 国外农村养老保险立法 | 第39-40页 |
一、 德国养老保险的立法 | 第39-40页 |
二、 美国的养老保险法 | 第40页 |
三、 智利的养老保险法 | 第40页 |
第二节 新农保制度立法层次低的现状及问题 | 第40-42页 |
一、 新农保制度立法层次低的现状 | 第40-41页 |
二、 立法层次低产生的问题 | 第41-42页 |
第三节 新农保制度立法层次低的原因 | 第42-43页 |
一、 理论原因 | 第42页 |
二、 现实原因 | 第42-43页 |
三、 经济原因 | 第43页 |
四、 社会原因 | 第43页 |
第四节 解决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立法的对策 | 第43-46页 |
一、 立法先行,提高立法层次 | 第44页 |
二、 不断完善养老保险法律 | 第44-45页 |
三、 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国情的养老保险法律体系 | 第45-46页 |
第五章 本文研究对实行新农保法律制度的意义 | 第46-55页 |
第一节 有利于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 | 第46-47页 |
一、 新农保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建造和谐家庭 | 第46页 |
二、 新农保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改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 第46-47页 |
第二节 有利于统筹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 第47-48页 |
一、 缩小了城乡差距 | 第47页 |
二、 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 | 第47-48页 |
第三节 有效解决新疆实行新农保制度的实际问题 | 第48-55页 |
一、 新疆实行新农保制度取得的成就 | 第48-50页 |
二、 新疆实行新农保制度存在的问题 | 第50-51页 |
三、 本文研究对解决新疆实行新农保制度存在问题的建议 | 第51-55页 |
结语 | 第55-56页 |
参考文献 | 第56-58页 |
致谢 | 第58-59页 |
作者简介 | 第59-60页 |
附件 | 第60-69页 |
详细摘要 | 第69-7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