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6-8页 |
ABSTRACT | 第8-9页 |
第1章 引言 | 第14-22页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第14-15页 |
1.1.1 研究背景 | 第14-15页 |
1.1.2 研究意义 | 第15页 |
1.2 国内外文献回顾 | 第15-19页 |
1.2.1 国内文献回顾 | 第15-18页 |
1.2.2 国外文献回顾 | 第18-19页 |
1.2.3 国内外文献评析 | 第19页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第19-20页 |
1.4 主要工作和创新 | 第20页 |
1.5 论文的基本结构 | 第20-22页 |
第2章 矿业权重叠是煤层气资源开发的障碍 | 第22-25页 |
2.1 中国煤层气资源开发现状 | 第22-23页 |
2.2 矿业权重叠的尴尬与困境 | 第23-24页 |
2.3 小结 | 第24-25页 |
第3章 破解煤层气矿业权重叠问题的理论基础 | 第25-31页 |
3.1 国外破解煤层气矿业权重叠问题的经验借鉴 | 第25-27页 |
3.2 国内破解煤层气矿业权重叠问题的理论解析 | 第27-30页 |
3.3 小结 | 第30-31页 |
第4章 破解煤层气与煤炭矿业权冲突的现实利器——协调开发法律机制 | 第31-40页 |
4.1 煤层气与煤炭协调开发的政策法规现状 | 第31-33页 |
4.1.1 《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二五”规划》(2011) | 第31页 |
4.1.2 《煤层气产业政策》(2013) | 第31-32页 |
4.1.3 《关于进一步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意见》(2013) | 第32页 |
4.1.4 《煤层气勘探开发行动计划》(2015) | 第32-33页 |
4.2 煤层气与煤炭协调开发的实践经验 | 第33-36页 |
4.2.1“三交模式” | 第34-35页 |
4.2.2“晋城模式” | 第35页 |
4.2.3“两淮模式” | 第35-36页 |
4.3 煤层气与煤炭协调开发法律机制的内涵 | 第36-39页 |
4.3.1 煤层气与煤炭协调开发法律机制的概念界定 | 第36-37页 |
4.3.2 煤层气与煤炭协调开发法律机制的具体制度 | 第37-39页 |
4.4 小结 | 第39-40页 |
第5章 煤层气与煤炭协调开发法律机制的进路 | 第40-51页 |
5.1 加快专项立法进程,完善法律规范 | 第40-42页 |
5.1.1 协调《煤炭法》与《矿产资源法》之关系 | 第40-41页 |
5.1.2 尽快制定煤层气专项法规 | 第41-42页 |
5.2 完善矿权管理制度,优化矿权配置 | 第42-45页 |
5.2.1 完善矿业权市场 | 第42-43页 |
5.2.2 发挥矿业权评估等中介机构的作用 | 第43-44页 |
5.2.3 完善矿业权信息管理 | 第44-45页 |
5.3 加强政府执法监管,完善退出机制 | 第45-47页 |
5.3.1 严格审查矿业权配置 | 第45页 |
5.3.2 依法加强开发中监管 | 第45-46页 |
5.3.3 合理介入纠纷的协调 | 第46-47页 |
5.4 创新企业合作模式,推动协调开发 | 第47-49页 |
5.4.1 一方退出合作模式 | 第47-48页 |
5.4.2 双方共同开发合作模式 | 第48页 |
5.4.3“第三方治理”合作模式 | 第48-49页 |
5.5 完善纠纷解决制度,建立多元救济机制 | 第49-50页 |
5.5.1 以司法救济取代行政裁决的主体地位 | 第49-50页 |
5.5.2 发挥民事和解、调解、仲裁等多元化救济的作用 | 第50页 |
5.6 小结 | 第50-51页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第51-53页 |
6.1 结论 | 第51页 |
6.2 展望 | 第51-53页 |
参考文献 | 第53-58页 |
致谢 | 第58-59页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其它科研情况 | 第59-6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