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难民保护制度的困境及出路探析
摘要 | 第1-4页 |
Abstract | 第4-9页 |
前言 | 第9-10页 |
第一章 国际难民保护制度概述 | 第10-19页 |
第一节 难民问题的源与流 | 第10-13页 |
一、难民问题的由来 | 第10页 |
二、难民问题的现状 | 第10-13页 |
(一)难民规模扩大化 | 第11页 |
(二)难民来源多元化 | 第11-13页 |
第二节 国际难民保护制度的历史与现状 | 第13-19页 |
一、国际联盟时期的国际难民保护制度 | 第13-15页 |
(一)设立国际难民保护机构 | 第13-14页 |
(二)订立国际难民保护文件 | 第14-15页 |
二、联合国时期的国际难民保护制度 | 第15-19页 |
(一)设立国际难民保护机构 | 第15-17页 |
(二)订立国际难民保护文件 | 第17-19页 |
第二章 国际难民保护制度的困境 | 第19-44页 |
第一节 难民定义的范围过于狭窄 | 第19-32页 |
一、“章程难民”定义的内容及其局限性 | 第19-22页 |
(一)“章程难民”定义的内容 | 第19-21页 |
(二)“章程难民”定义的局限性 | 第21-22页 |
二、“公约难民”定义的内容及其局限性 | 第22-28页 |
(一)《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的内容及其局限性 | 第23-27页 |
(二)《关于难民地位的议定书》的内容及其局限性 | 第27-28页 |
三、区域性难民文件的难民定义的内容及其局限性 | 第28-32页 |
(一)《非洲难民公约》的内容及其局限性 | 第28-30页 |
(二)《卡塔赫纳宣言》的内容及其局限性 | 第30-31页 |
(三)欧盟难民文件的内容及其局限性 | 第31-32页 |
第二节 联合国难民署的保护能力有限 | 第32-37页 |
一、联合国难民署的保护实践概述 | 第32-35页 |
(一)联合国难民署的产生 | 第32页 |
(二)联合国难民署的保护实践 | 第32-33页 |
(三)联合国难民署的保护方式 | 第33-35页 |
二、联合国难民署面临的困境 | 第35-37页 |
(一)联合国难民署的影响力有限 | 第35-36页 |
(二)联合国难民署缺乏稳定的经费来源 | 第36-37页 |
(三)联合国难民署易受捐助国政治压力的干扰 | 第37页 |
(四)联合国难民署对难民后续问题的关注力度不够 | 第37页 |
第三节 难民的基本权利易受侵害 | 第37-42页 |
一、难民的基本权利 | 第37-39页 |
(一)入境权 | 第38页 |
(二)居留权和行动自由权 | 第38页 |
(三)宗教信仰自由和结社权 | 第38页 |
(四)工作权 | 第38页 |
(五)财产权 | 第38-39页 |
(六)受教育权 | 第39页 |
(七)接受公共救济的权利 | 第39页 |
(八)其他权利 | 第39页 |
二、难民基本权利易受侵害的表现 | 第39-42页 |
(一)难民在申请难民资格期间的权利易受侵害 | 第40页 |
(二)难民在获得难民资格后的权利很难得到保障 | 第40-42页 |
第四节 对难民制造国的责任追究不到位 | 第42-44页 |
一、难民来源国的法律责任易被忽略 | 第42页 |
二、其他干涉国的法律责任易被忽略 | 第42-44页 |
第三章 国际难民保护制度的出路 | 第44-60页 |
第一节 完善国际难民公约 | 第44-48页 |
一、扩大难民定义的范围 | 第44-47页 |
(一)放松对难民定义的限制 | 第45页 |
(二)规范难民定义的用语 | 第45页 |
(三)删除公约中的保留条款 | 第45-46页 |
(四)设立分门别类的难民保护机制 | 第46-47页 |
二、制定完善的难民保护程序 | 第47-48页 |
(一)制定统一的难民甄别程序 | 第47页 |
(二)制定难民庇护程序的原则性规定 | 第47-48页 |
第二节 强化国家的难民保护责任 | 第48-51页 |
一、完善国内难民保护制度 | 第48-49页 |
(一)制定本国难民法 | 第48页 |
(二)设立难民保护机构 | 第48-49页 |
(三)创建难民救助基金 | 第49页 |
二、建立国家难民保护问责机制 | 第49-50页 |
(一)建立国家定期报告制度和审查制度 | 第49页 |
(二)建立国家义务不履行惩罚机制 | 第49-50页 |
三、建立国家间难民保护义务区分和协调机制 | 第50-51页 |
(一)发达国家的难民保护义务 | 第50页 |
(二)发展中国家的难民保护义务 | 第50-51页 |
第三节 增强联合国难民署的保护能力 | 第51-53页 |
一、增强难民署履行职能依据的法律效力 | 第51-52页 |
(一)提升联合国难民署的法律地位 | 第51页 |
(二)建立完善的难民保护实施机制 | 第51-52页 |
二、增加联合国难民署的经费来源渠道 | 第52页 |
三、加强联合国难民署与国际社会的合作力度 | 第52-53页 |
第四节 将难民保护纳入国际人权保护体系 | 第53-56页 |
一、国际难民法与国际人权法的关系 | 第53-55页 |
(一)国际难民法是国际人权法的组成部分 | 第54页 |
(二)国际难民法是国际人权法的特殊组成部分 | 第54-55页 |
二、将难民保护纳入国际人权保护体系的意义 | 第55-56页 |
(一)强化国家保护难民人权的法律义务 | 第55-56页 |
(二)强化国家侵犯难民人权的法律责任 | 第56页 |
第五节 建立国际难民临时保护制度 | 第56-60页 |
一、欧盟难民临时保护制度概述 | 第56-58页 |
(一)欧盟难民临时保护制度的产生 | 第56-57页 |
(二)欧盟难民临时保护制度的特点和优势 | 第57页 |
(三)欧盟难民临时保护制度的不足 | 第57-58页 |
二、建立国际难民临时保护制度 | 第58-60页 |
(一)建立国际难民临时保护制度的必要性 | 第58-59页 |
(二)建立国际难民临时保护制度的措施 | 第59-60页 |
第四章 中国的难民保护实践的不足之处及完善建议 | 第60-67页 |
第一节 中国的难民保护实践概述 | 第60-62页 |
一、接收和保护难民 | 第60-61页 |
(一)印支难民 | 第60-61页 |
(二)缅甸果敢难民 | 第61页 |
(三)朝鲜难民 | 第61页 |
二、参加解决难民问题的会议 | 第61页 |
三、签署国际难民文件 | 第61-62页 |
四、在国内法中落实对难民的保护 | 第62页 |
五、支持联合国难民署的工作 | 第62页 |
第二节 中国的难民保护实践面临的不足之处 | 第62-64页 |
一、未制定明确的难民认定标准 | 第62-63页 |
二、未制定统一的难民甄别程序 | 第63页 |
三、未制定明确的难民待遇标准 | 第63-64页 |
第三节 中国难民保护实践的完善建议 | 第64-67页 |
一、制定明确的难民认定标准 | 第64-65页 |
(一)制定难民认定标准的基本要求 | 第64页 |
(二)制定难民认定标准的基本方式 | 第64-65页 |
二、建立明确的难民甄别程序 | 第65-66页 |
(一)设立难民甄别的主管机关 | 第65页 |
(二)制定难民甄别的事实认定规则 | 第65-66页 |
(三)保障难民的上诉权利 | 第66页 |
三、完善难民待遇标准 | 第66-67页 |
(一)保障难民的入境权 | 第66页 |
(二)保障难民的其他权利 | 第66-67页 |
结语 | 第67-68页 |
参考文献 | 第68-73页 |
致谢 | 第73-74页 |
外交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 第7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