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 第4-6页 |
abstract | 第6-8页 |
导论 | 第13-34页 |
一、选题意义与目的 | 第13-18页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第18-30页 |
三、研究方法 | 第30-31页 |
四、研究思路与结构安排 | 第31-32页 |
五、本文的创新 | 第32-34页 |
第一章 概念界定及风险法律防范的路径 | 第34-53页 |
第一节 中国海外工程承包项目公共安全风险的界定与分类 | 第34-44页 |
一、中国海外工程承包项目公共安全风险的界定 | 第34-42页 |
二、中国海外工程承包项目公共安全风险的分类 | 第42-44页 |
第二节 中国海外工程承包项目公共安全风险的特征 | 第44-46页 |
一、风险发生的难以预测性 | 第44-45页 |
二、引发损失的巨大性 | 第45-46页 |
三、引发法律关系的复杂性 | 第46页 |
第三节 中国海外工程承包项目公共安全风险与相关风险的区别 | 第46-50页 |
一、政治风险 | 第46-47页 |
二、国家风险 | 第47-48页 |
三、战争和内乱风险及相类似风险 | 第48-49页 |
四、不可抗力 | 第49-50页 |
第四节 中国海外工程公共安全风险法律防范的路径 | 第50-51页 |
本章小结 | 第51-53页 |
第二章 防范公共安全风险的合同法律制度 | 第53-86页 |
第一节 中国海外工程承包项目建设模式 | 第53-60页 |
一、常规项目建设模式 | 第55-58页 |
二、融资型项目建设模式 | 第58-60页 |
第二节 常规项目建设模式中通过合同法律制度的风险防范 | 第60-74页 |
一、标准合同条件对公共安全风险的规定 | 第61-66页 |
二、中国工程企业所签承包合同关于风险承担约定的现实案例 | 第66-68页 |
三、通过合同法律制度防范公共安全风险的措施 | 第68-74页 |
第三节 融资型项目建设模式中通过合同法律制度的风险防范 | 第74-84页 |
一、特许权合同的性质 | 第75-77页 |
二、中国工程企业通过合同法律制度防范公共安全风险的路径 | 第77-79页 |
三、再协商条款的法理基础及法律效力 | 第79-80页 |
四、再协商条款与稳定性条款的区别 | 第80-81页 |
五、再协商条款的潜在风险 | 第81-82页 |
六、具体防范措施 | 第82-84页 |
本章小结 | 第84-86页 |
第三章 防范公共安全风险的保险法律制度 | 第86-112页 |
第一节 防范公共安全风险的国家海外投资保险制度 | 第87-101页 |
一、中国工程企业承包海外工程的投资性质 | 第88-94页 |
二、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中保险机构模式的选择 | 第94-96页 |
三、基于保险代位权对公共安全风险承保的策略选择 | 第96-99页 |
四、有关公共安全风险的承保范围 | 第99-100页 |
五、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法制化 | 第100-101页 |
第二节 防范公共安全风险的多边投资担保法律制度 | 第101-110页 |
一、中国工程企业利用MIGA担保的可行性 | 第102-106页 |
二、中国工程企业利用MIGA担保的必要性 | 第106-107页 |
三、中国工程企业利用MIGA担保的现状 | 第107-109页 |
四、利用多边投资担保法律制度防范公共安全风险的策略 | 第109-110页 |
本章小结 | 第110-112页 |
第四章 防范公共安全风险的条约法律制度 | 第112-134页 |
第一节 投资条约中“保护与安全”条款 | 第112-116页 |
一、“保护与安全”条款对公共安全风险法律防范作用的不足 | 第112-114页 |
二、对我国投资条约“保护与安全”条款的构建 | 第114-116页 |
第二节 投资条约中的“保护伞”条款 | 第116-133页 |
一、“保护伞”条款将国内法上的安保义务转化为国际义务的功能 | 第118-119页 |
二、“保护伞”条款适用范围的争议性 | 第119-125页 |
三、我国BITs中宜订立“保护伞”条款 | 第125-128页 |
四、“保护伞”条款防范公共安全风险的价值 | 第128-129页 |
五、我国BITs中“保护伞”条款适用范围的定位 | 第129-133页 |
本章小结 | 第133-134页 |
第五章 克服我国实施外交保护法律障碍的法律预案 | 第134-163页 |
第一节 外交保护的性质及保护海外工程承包项目投资的现实价值 | 第134-139页 |
一、外交保护的概念 | 第134-135页 |
二、外交保护的法律性质 | 第135-137页 |
三、外交保护对于海外工程承包项目投资的现实价值 | 第137-139页 |
第二节 公共安全风险损害引发的工程所在国国家责任分析 | 第139-145页 |
一、加害行为的可归责性 | 第139-142页 |
二、有效国际义务的违反 | 第142-144页 |
三、解除行为不法性的情形 | 第144-145页 |
第三节 应对公司国籍国实施外交保护规则的法律预案分析 | 第145-151页 |
一、国际法对公司国籍的认定规则 | 第145-148页 |
二、中国工程企业在寻求外交保护时面临的困境 | 第148-149页 |
三、我国对公司国籍认定规则应采取的法律态度 | 第149-151页 |
第四节 应对股东国籍国实施外交保护规则的法律预案分析 | 第151-156页 |
一、股东国籍国实施外交保护的规则 | 第151-152页 |
二、股东国籍国实施外交保护的情形 | 第152-154页 |
三、我国利用股东国籍国实施外交保护规则的法律预案 | 第154-156页 |
第五节 应对用尽当地救济原则的法律预案分析 | 第156-162页 |
一、用尽当地救济原则的确立 | 第156-157页 |
二、用尽当地救济原则的理论基础 | 第157-158页 |
三、用尽当地救济原则的例外情形分析 | 第158-161页 |
四、中国工程企业规避用尽当地救济的法律预案 | 第161-162页 |
本章小结 | 第162-163页 |
结语 | 第163-165页 |
后记 | 第165-167页 |
参考文献 | 第167-178页 |
缩语表 | 第178-180页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第18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