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家事审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要 | 第4-6页 |
Abstract | 第6-8页 |
引言 | 第12-20页 |
(一)选题依据和意义 | 第12-13页 |
1.选题的依据 | 第12页 |
2.选题的意义 | 第12-13页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第13-17页 |
1.国内关于家事审判制度的研究现状 | 第13-16页 |
2.国外关于家事审判制度的研究现状 | 第16-17页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第17-18页 |
1.研究的重点和难点 | 第17-18页 |
2.研究方法 | 第18页 |
(四)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第18-20页 |
1.创新之处 | 第18页 |
2.不足之处 | 第18-20页 |
一、我国家事审判案例分析 | 第20-27页 |
(一)家事审判案例之案情回顾 | 第20-21页 |
1.罗某与龚某离婚纠纷案 | 第20页 |
2.方某与凡某抚养权纠纷案 | 第20-21页 |
3.孙某与杨某离婚纠纷案 | 第21页 |
(二)家事审判案例之理论分析 | 第21-23页 |
1.协调诉讼中的程序价值和实体价值 | 第21-22页 |
2.坚持调解原则 | 第22页 |
3.协调家事纠纷中未成年人与成年人的利益平衡 | 第22-23页 |
4.心理创伤对当事人产生的负面作用 | 第23页 |
(三)家事审判案例之实践分析 | 第23-27页 |
1.重视家事审判中的调解程序 | 第23-25页 |
2.设置离婚冷静期 | 第25页 |
3.涉少纠纷以保护儿童利益为原则 | 第25-27页 |
二、我国家事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 第27-32页 |
(一)法院家事审判组织有待完善 | 第27-28页 |
1.法院的调审分工不明确 | 第27页 |
2.当事人主义不利于家事纠纷的解决 | 第27-28页 |
(二)家事纠纷的调解程序尚不健全 | 第28-29页 |
1.缺少专司家事纠纷的调解机构 | 第28页 |
2.调解人员的专业化程度不够 | 第28-29页 |
(三)家事纠纷的辅助工作机构不完善 | 第29-30页 |
1.缺少对家事案件当事人的心理评估机构 | 第29页 |
2.缺少夫妻婚姻问题的预防机构 | 第29-30页 |
3.对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不明确 | 第30页 |
(四)家事审判中对未成年人利益的保护不够全面 | 第30-32页 |
1.缺乏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法律支撑 | 第30-31页 |
2.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机构不健全 | 第31-32页 |
三、国外的家事审判制度 | 第32-39页 |
(一)大陆法系国家家事审判实践 | 第32-34页 |
1.日本 | 第32-33页 |
2.德国 | 第33-34页 |
(二)英美法系国家家事审判实践 | 第34-36页 |
1.英国 | 第34-35页 |
2.美国 | 第35-36页 |
(三)国外家事审判工作对我国的启示 | 第36-39页 |
1.制定家事审判法律 | 第36页 |
2.设置专门的家事审判组织 | 第36-37页 |
3.完善家事调解程序 | 第37页 |
4.预防婚姻家庭问题 | 第37-39页 |
四、完善我国家事审判工作的具体建议 | 第39-45页 |
(一)健全专门家事审判机构 | 第39-40页 |
1.健全专门的家事审判法庭 | 第39页 |
2.家事审判适用职权主义 | 第39-40页 |
(二)完善家事案件的调解制度 | 第40-41页 |
1.设立家事纠纷调解中心 | 第40页 |
2.发展家事调解员队伍 | 第40-41页 |
(三)设立辅助机构从情感上彻底化解纠纷 | 第41-42页 |
1.建立家事审判心理帮扶机构 | 第41页 |
2.开展有关婚姻家庭的法律咨询服务 | 第41-42页 |
3.完善离婚冷静期 | 第42页 |
(四)多措并举保护未成年人利益 | 第42-45页 |
1.制定专门的家事案件未成年人利益保护法 | 第42-43页 |
2.多部门联动协作保护未成年人利益 | 第43-45页 |
结论 | 第45-46页 |
参考文献 | 第46-48页 |
附录 | 第48-50页 |
后记 | 第5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