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家庭权益保障法律问题研究
摘要 | 第4-5页 |
ABSTRACT | 第5-6页 |
绪论 | 第9-10页 |
1.失独家庭权益保障一般理论 | 第10-14页 |
1.1 失独家庭的含义 | 第10-11页 |
1.2 失独家庭权益保障的法律依据 | 第11-14页 |
1.2.1 基本人权理论 | 第11-12页 |
1.2.2 “权利义务相一致”的法律原则 | 第12-13页 |
1.2.3 “权责统一”的政府责任 | 第13-14页 |
2.域外相关立法经验之评价 | 第14-23页 |
2.1 德国、法国、日本的成年人监护制度 | 第14-16页 |
2.1.1 日本的成年人监护制度 | 第14-15页 |
2.1.2 德国的成年人监护制度 | 第15页 |
2.1.3 法国的成年人监护制度 | 第15-16页 |
2.2 英国、美国、香港的法律援助制度 | 第16-19页 |
2.2.1 英国的法律援助制度 | 第16-17页 |
2.2.2 美国的法律援助制度 | 第17-18页 |
2.2.3 香港的法律援助制度 | 第18-19页 |
2.3 日本、美国、香港的集中养老模式 | 第19-21页 |
2.3.1 日本分工精细的集中养老模式 | 第19页 |
2.3.2 美国政府民间共同参与的集中养老制度 | 第19-20页 |
2.3.3 香港民间力量为主的养老集中模式 | 第20-21页 |
2.4 英国、美国、日本的社区养老模式 | 第21-22页 |
2.4.1 英国的社区照顾模式 | 第21页 |
2.4.2 美国的社区养老服务实践 | 第21-22页 |
2.4.3 日本的社区养老服务事业 | 第22页 |
2.5 域外相关立法经验的评价 | 第22-23页 |
3 我国失独家庭权益保障的的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第23-29页 |
3.1 立法现状 | 第23-25页 |
3.2 存在的问题 | 第25-29页 |
3.2.1 失独父母无人监护 | 第25-26页 |
3.2.2 独生子女死亡扶助金发放制度不健全 | 第26-27页 |
3.2.3 失独家庭缺少养老保障 | 第27页 |
3.2.4 失独家庭缺乏完善的法律援助 | 第27-28页 |
3.2.5 失独家庭心理健康恢复难 | 第28-29页 |
4.我国失独家庭权益保障法律制度的完善 | 第29-41页 |
4.1 引入成年人监护制度 | 第29-32页 |
4.1.1 立法原则 | 第30页 |
4.1.2 具体制度构建 | 第30-32页 |
4.2 独生子女死亡扶助金标准确定 | 第32页 |
4.3 探索集中养老、社区养老新模式 | 第32-36页 |
4.3.1 建立失独家庭集中养老制度 | 第32-34页 |
4.3.2 建立失独家庭社区养老机制 | 第34-36页 |
4.4 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弥补失独家庭赔偿不足 | 第36-39页 |
4.4.1 明确提供法律援助是国家的一项基本职责 | 第36-37页 |
4.4.2 将失独家庭纳入到法律援助对象 | 第37页 |
4.4.3 多途径筹措法律援助经费 | 第37-38页 |
4.4.4 设立专门法律援助机构 | 第38页 |
4.4.5 增强法律援助人员力量 | 第38-39页 |
4.5 加强政府责任、设立精神抚慰机制 | 第39-41页 |
结语 | 第41-43页 |
参考文献 | 第43-47页 |
致谢 | 第47-48页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第48-4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