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5页 |
ABSTRACT | 第5-6页 |
引言 | 第8-10页 |
一、司法界对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效力认定 | 第10-16页 |
(一) 公司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典型案件介绍 | 第10-13页 |
1.有限责任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或股东提供担保的纠纷 | 第10-11页 |
2.股份有限公司为股东提供担保纠纷 | 第11-12页 |
3.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担保纠纷 | 第12-13页 |
(二) 公司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案件的裁判规则分析 | 第13-16页 |
1.《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管理性规范 | 第13-14页 |
2.公司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合同不当然无效 | 第14页 |
3.股东会与股东大会决议不具有对外的效力 | 第14-16页 |
二、《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二款在裁判案件中的具体适用 | 第16-20页 |
(一) 对《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范分析 | 第16-18页 |
(二) 对《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目的解释 | 第18-20页 |
三、未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担保行为认定为有效的理由 | 第20-25页 |
(一) 对外担保要求经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意义 | 第20-21页 |
(二) 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效力范围 | 第21-22页 |
(三) 商事外观主义对第三人合理信赖的保护 | 第22-25页 |
四、公司对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案件中债权人的审查义务及其限度 | 第25-31页 |
(一) 债权人的审查义务来源 | 第25-27页 |
(二) 债权人的审查义务及限度 | 第27-31页 |
结语 | 第31-32页 |
参考文献 | 第32-34页 |
致谢 | 第3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