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8页 |
导论 | 第8-11页 |
一、选题的意义、背景 | 第8页 |
二、文献综述 | 第8-9页 |
三、研究方法 | 第9页 |
(一) 比较研究法 | 第9页 |
(二) 历史研究法 | 第9页 |
(三) 案例研究法 | 第9页 |
四、创新点 | 第9-11页 |
第一章 股指期货风险及监管必要性 | 第11-19页 |
第一节 股指期货的特征和风险 | 第11-16页 |
一、股指期货的特征 | 第11-13页 |
(一) 股指期货是一种标准化合约 | 第11-12页 |
(二) 股指期货具有资金杠杆化特征 | 第12页 |
(三) 股指期货是一种双向交易,交易方式灵活 | 第12-13页 |
二、股指期货的风险 | 第13-16页 |
(一) 由股指期货市场主体行为引起的风险 | 第13-14页 |
(二) 由期货合约设计不规范所导致的风险 | 第14-15页 |
(三) 技术性原因引起的风险 | 第15-16页 |
第二节 股指期货监管的必要性 | 第16-19页 |
一、金融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要求加强股指期货的监管 | 第16-17页 |
二、股指期货市场自身的特点要求加强监管 | 第17页 |
三、股指期货市场涉及利益主体的复杂性要求加强监管 | 第17-19页 |
第二章 美、英和香港的股指期货风险监管模式 | 第19-24页 |
第一节 美国的“二元监管”模式 | 第20-22页 |
第二节 英国的“自律监管”模式 | 第22-23页 |
第三节 香港“政府与自律相结合”的监管模式 | 第23-24页 |
第三章 我国股指期货风险监管模式 | 第24-35页 |
第一节 我国股指期货发展历程中的风险和主要防范措施回顾 | 第24-25页 |
第二节 我国的股指期货监管模式 | 第25-28页 |
一、以政府行政权力为主导的监管 | 第25-26页 |
(一) 审批程序复杂 | 第25页 |
(二) 通过立法和政策主导监管 | 第25-26页 |
二、中国期货业协会对会员的自律监管 | 第26页 |
三、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一线监管 | 第26-28页 |
(一) 保证金制度 | 第26-27页 |
(二) 涨跌停板制度 | 第27页 |
(三) 持仓限额制度和大户持仓报告制度 | 第27-28页 |
第三节 我国股指期货监管模式的不足 | 第28-31页 |
一、三级监管模式下的跨市场监管存在漏洞 | 第28-29页 |
(一) 跨市场监管立法缺失 | 第28页 |
(二) 未建立跨境监管模式 | 第28-29页 |
(三) 未建立监管机构的跨市场信息分享模式 | 第29页 |
二、三级监管机构权力分配不合理 | 第29-30页 |
三、三级监管模式下的内控风险监管漏洞 | 第30页 |
四、信息披露监管的漏洞 | 第30-31页 |
第四节 完善我国监管模式的建议 | 第31-35页 |
一、完善三级监管模式下的跨市场监管体制 | 第31-32页 |
(一) 以证监会为中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 第31页 |
(二) 将政府的跨市场监管职责统一于证监会 | 第31-32页 |
(三) 加强股指期货监管的国际合作 | 第32页 |
二、合理划分三级监管部门的权力 | 第32-33页 |
(一) 维持现有的监管机构设置 | 第32页 |
(二) 扩大期货协会的自律监管权力 | 第32-33页 |
(三) 逐步健全中金所的组织形态,扩大其实时监管权 | 第33页 |
三、构建我国股指期货三级监管的法律体系 | 第33-35页 |
(一) 监管立法应采用“先市场、后法规”的模式 | 第34页 |
(二) 摒弃超前的立法理念,制定等级较低的监管法规 | 第34-35页 |
结论 | 第35-37页 |
主要参考文献 | 第37-39页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第3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