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8页 |
引言 | 第8-9页 |
一、行政问责主体的涵义 | 第9-17页 |
(一) 行政问责制的涵义 | 第9-10页 |
(二) 行政问责制与官员问责制、问责制的区别和联系 | 第10-11页 |
(三) 行政问责主体的涵义及分类 | 第11-17页 |
二、行政问责主体确立的理论基础 | 第17-23页 |
(一) 社会契约论 | 第17-18页 |
(二) 人民主权论 | 第18-20页 |
(三) 权力制约论 | 第20-21页 |
(四) 委托代理理论 | 第21-23页 |
三、我国现有问责模式下的问责主体 | 第23-31页 |
(一) 具有领导关系的上下级问责 | 第24页 |
(二) 具有所属关系的同级问责 | 第24-27页 |
(三) 具有一定独立地位的专门机关问责 | 第27-31页 |
四、我国行政问责主体存在的问题 | 第31-41页 |
(一) 行政问责主体缺乏法定的明确性 | 第31-32页 |
(二) 执政党与政府机关的权力定位较为模糊 | 第32-33页 |
(三) 行政问责主体间的权力冲突 | 第33-35页 |
(四) 法定的异体问责相对薄弱 | 第35-38页 |
(五) 以公民、媒体、社团组织参与为主体的社会问责受限 | 第38-41页 |
五、完善我国行政问责主体的建议 | 第41-50页 |
(一) 从法律上明确统一的问责主体,以法律保障行政问责权力的正常运行 | 第41-43页 |
(二) 严格依法执政、依法行政,避免以党代政 | 第43-45页 |
(三) 科学地划分纵向和横向的问责职责,确定问责主体 | 第45-46页 |
(四) 加强法定的异体问责 | 第46-48页 |
(五) 扩宽保障公民问责渠道、加强媒体舆论的问责力度 | 第48-50页 |
参考文献 | 第50-53页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第53-54页 |
致谢 | 第54-5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