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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社会保险争议法律救济研究

摘要第1-5页
Abstract第5-8页
引言第8-10页
第一章 社会保险争议含义、特点及类型第10-16页
 一、社会保险争议含义第10-11页
 二、社会保险争议特点第11-12页
  (一) 社会保险争议主体多样性第11-12页
  (二) 社会保险争议内容的复杂性第12页
  (三) 社会保险争议主体的权利义务不对等性第12页
  (四) 社会保险争议的内容与法定社会保险权利义务相关第12页
 三、社会保险争议的类型第12-16页
  (一) 以社会保险争议内容为划分标准第12-13页
  (二) 以社会保险运行环节为划分标准第13-14页
  (三) 以社会保险争议性质为划分标准第14-16页
第二章 社会保险争议法律救济现状及成因第16-36页
 一、社会保险争议法律救济立法现状第16-22页
  (一) 法律规定第16-18页
  (二) 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第18-20页
  (三) 最高院司法解释与地方法院文件第20-22页
 二、社会保险争议法律救济司法现状第22-29页
  (一) 社会保险争议数量多第22-25页
  (二) 进入救济程序的争议比例低第25-26页
  (三) 争议处理方式乱第26-29页
 三、成因第29-36页
  (一) 社会保险权利规定不全面以及违法惯性导致社会保险争议数量多第29-31页
  (二) 社会保险争议法律救济规定存在缺陷第31-32页
  (三) 社会保险争议进入救济程序存在实践障碍第32-34页
  (四) 社会保险争议处理存在行政依赖第34-36页
第三章 社会保险争议法律救济完善第36-44页
 一、完善法律规定,使争议救济有法可依第36-39页
  (一) 细化公民的社会保险权利第37-38页
  (二) 理顺众多的社会保险法律关系第38页
  (三) 明确社会保险法定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第38-39页
  (四) 规定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方法第39页
 二、强化行政执法,分流社会保险争议数量第39-41页
  (一) 强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责任第39-40页
  (二) 确定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应承担的责任第40页
  (三) 扩大争议受案范围第40页
  (四) 设定行政复议必要前置的情形第40-41页
 三、明晰社保规则,排除法律救济程序障碍第41-42页
  (一) 合理选择社会保险争议法律救济程序第41页
  (二) 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及待遇规则第41-42页
  (三) 完善社会保险争议时效制度第42页
 四、健全处理方式,妥善处理社会保险争议第42-44页
  (一) 社会保险缴纳争议可最优选择行政执法救济第42-43页
  (二) 部分社会保险待遇争议可考虑适用劳动争议终局裁决第43页
  (三) 社会保险档案记录争议可首先考虑调解处理第43-44页
结语第44-45页
参考文献第45-47页
攻读学位期间撰写的论文第47-48页
致谢第48-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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