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治、法律论文--法律论文--法学各部门论文--诉讼法论文--民事诉讼法论文

民事诉讼应诉管辖研究

摘要第1-5页
ABSTRACT第5-6页
目录第6-9页
前言第9-10页
第一章 应诉管辖的基本理论第10-22页
 第一节 应诉管辖的概念及其辨析第10-13页
  一、 应诉管辖的概念第10页
  二、 应诉管辖与默示协议管辖第10-11页
  三、 应诉管辖与承认管辖第11-12页
  四、 应诉管辖与合并管辖第12-13页
 第二节 应诉管辖的性质界定第13-15页
  一、 应诉管辖的性质争议第13-14页
  二、 应诉管辖的性质分析第14-15页
 第三节 应诉管辖的立法机理第15-19页
  一、 程序安定与程序效益的平衡第15-16页
  二、 当事人的程序主体性第16-17页
  三、 私法自治中的国家意志第17-18页
  四、 诉讼经济原则第18-19页
 第四节 应诉管辖的立法价值第19-22页
  一、 维持程序的稳定第19页
  二、 保障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第19-20页
  三、 节约诉讼成本第20-21页
  四、 平等保护国内外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第21-22页
第二章 我国应诉管辖的立法沿革与检讨第22-38页
 第一节 应诉管辖的立法沿革及其分析第22-28页
  一、 1991 年《民事诉讼法》对应诉管辖的规定第22-23页
  二、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应诉管辖的司法解释第23-24页
  三、 2012 年《民诉法》对应诉管辖的修订第24页
  四、 对应诉管辖现行规定的解读第24-28页
 第二节 应诉管辖的立法缺陷第28-34页
  一、 应诉管辖的适用范围过于宽泛第28-29页
  二、 应诉管辖的适用条件具有不确定性第29-31页
  三、 应诉管辖与相关管辖制度存在冲突第31-33页
  四、 受诉法院欠缺无管辖权的告知义务第33-34页
  五、 对错误适用应诉管辖缺乏纠错途径第34页
 第三节 应诉管辖立法缺陷的后果分析第34-38页
  一、 造成法院适用应诉管辖的自由裁量权过大第34-35页
  二、 弱化了法定管辖对法院的约束力第35页
  三、 使得应诉管辖留有被滥用的极大空间第35-36页
  四、 损害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权威第36页
  五、 导致应诉管辖适用上的不统一第36-38页
第三章 应诉管辖的中外比较与借鉴第38-52页
 第一节 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应诉管辖的立法例第38-43页
  一、 德国的“由于不责问的辩论而生的管辖”第38-40页
  二、 日本的应诉管辖规定第40-42页
  三、 我国台湾地区的拟制的合意管辖规定第42-43页
 第二节 英美法系国家应诉管辖的立法例第43-46页
  一、 英国的默示协议管辖规定第43-44页
  二、 美国的“基于默示同意的管辖”规定第44-46页
 第三节 域外应诉管辖与我国应诉管辖的比较与借鉴第46-52页
  一、 应诉管辖的适用范围第47页
  二、 应诉管辖的适用条件第47-49页
  三、 应诉管辖与相关管辖制度的协调第49页
  四、 适用应诉管辖的告知程序第49-50页
  五、 应诉管辖适用错误的纠错途径第50-52页
第四章 我国民事诉讼应诉管辖的立法完善第52-64页
 第一节 增加协调应诉管辖与相关管辖之关系的规定第52-54页
  一、 明确应诉管辖对法定管辖的优先效力第52页
  二、 理顺应诉管辖与移送管辖的关系第52-53页
  三、 肯定应诉管辖对明示协议管辖的排斥效力第53页
  四、 明确应诉管辖与合并管辖之间的合并审理关系第53-54页
 第二节 详化应诉管辖的适用程序第54-59页
  一、 合理定位应诉管辖的适用范围第54-56页
  二、 明确应诉答辩标准及应诉管辖成立的时间节点第56-58页
  三、 增加法院适用应诉管辖的告知程序第58-59页
 第三节 增加应诉管辖适用错误的纠错途径第59-64页
  一、 应诉管辖适用错误的涵义和情形第59-60页
  二、 立法应当提供纠错途径的适用错误情形第60-61页
  三、 应诉管辖适用错误的具体纠错途径第61-64页
结语第64-65页
参考文献第65-67页
致谢第67页

论文共67页,点击 下载论文
上一篇:论自白任意性规则
下一篇:论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