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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登记制度的债权保全效力研究

摘要第1-3页
ABSTRACT第3-7页
引言第7-8页
第一章 绪论第8-15页
 第一节 为什么需要预告登记制度第8-13页
  一、为什么会出现一物数卖第8-9页
  二、如何解决一物数卖第9-11页
  三、什么是预告登记制度第11-13页
 第二节 我国预告登记制度的现状第13页
  一、物权法出台之前没有预告登记制度第13页
  二、物权法明确规定了预告登记制度第13页
 第三节 论文的主要内容第13-15页
第二章 预告登记后请求权的性质界定第15-23页
 第一节 预告登记的性质概述第15-16页
  一、预告登记性质的概念界定第15页
  二、预告登记的性质与效力的关系第15-16页
 第二节 预告登记性质的分析第16-20页
  一、外国法上预告登记性质的规定第16-17页
  二、国内主要的几种学说第17-18页
  三、预告登记与债权物权化现象第18-20页
 第三节 预告登记后请求权的性质第20-23页
  一、预告登记后请求权的特征第20页
  二、预告登记后请求权的性质为债权第20-21页
  三、预告登记与请求权第21-23页
第三章 预告登记保全债权的范围第23-27页
 第一节 预告登记保全债权的范围概述第23-24页
  一、预告登记只适用于保全债权的请求权――其他国家(地区)的规定第23-24页
  二、预告登记保全的债权请求权的具体种类和范围――国内的学说和地方法规第24页
 第二节 物权法出台后预告登记的适用范围第24-27页
  一、物权法的规定第24-25页
  二、确定预告登记适用的范围需要考虑的因素第25-26页
  三、根据我国情况合理界定预告登记的适用范围第26-27页
第四章 预告登记后中间处分行为的效力第27-32页
 第一节 中间处分行为效力模式的类型第27-28页
  一、禁止登记型(完全无效型)第27页
  二、禁止处分型(效力待定型)第27-28页
  三、相对无效型第28页
 第二节 相对无效说在我国物权法中的适用情况第28-30页
  一、相对无效说被学者认同第28-29页
  二、我国物权法采纳了相对无效说第29页
  三、相对无效之中间处分行为的范围第29-30页
 第三节 中间处分行为效力的具体设计第30-32页
第五章 预告登记与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登记第32-44页
 第一节 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登记概述第32-36页
  一、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登记的概念第32-33页
  二、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登记的效力第33-35页
  三、预告登记与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登记的关系第35-36页
 第二节 物权法出台后预告登记与商品房预售登记的适用问题第36-42页
  一、根据不同原理审判的两个商品房预售纠纷的案例第36-37页
  二、现有法条的梳理第37-40页
  三、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登记在物权法领域的适用第40-42页
 第三节 商品房预售登记的制度架构第42-44页
第六章 预告登记效力的产生和消灭第44-48页
 第一节 预告登记效力的产生第44-46页
  一、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与义务人第44页
  二、预告登记发生的条件第44-45页
  三、预告登记效力产生的具体情形第45-46页
 第二节 预告登记效力的消灭第46-47页
  一、登记效力因请求权人不积极行使而消灭第46页
  二、预告登记的自然失效第46-47页
 第三节 预告登记的程序构建是效力实现的保障第47-48页
  一、预告登记的程序构建是效力实现的保障第47页
  二、呼唤不动产登记法的出台第47-48页
结语第48-49页
参考文献第49-53页
致谢第53-54页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第54-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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