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 第6-7页 |
Abstract | 第7-8页 |
引言 | 第10-11页 |
一、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工作机制概述 | 第11-15页 |
(一)审查逮捕模式 | 第11-12页 |
(二)适用逮捕的条件 | 第12-14页 |
(三)不捕说理机制 | 第14页 |
(四)不批准逮捕的复议与复核 | 第14-15页 |
二、X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工作的司法实践 | 第15-20页 |
(一)明确对案件的程序性审查 | 第15-16页 |
(二)构建“社会危险性”证明机制 | 第16-17页 |
(三)推行不捕说理制度 | 第17-18页 |
(四)落实听取犯罪嫌疑人陈述及律师意见机制 | 第18-19页 |
(五)坚持案件质量监控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 | 第19-20页 |
三、X省审查逮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20-23页 |
(一)审查模式缺乏诉讼性 | 第20-21页 |
(二)缺乏统一的“社会危险性”的证明标准 | 第21-22页 |
(三)审查逮捕质量有待提高 | 第22页 |
(四)转化型逮捕审查机制尚未建立 | 第22页 |
(五)逮捕措施的救济机制尚未确立 | 第22-23页 |
四、完善审查逮捕机制的几点构想 | 第23-29页 |
(一)进一步完善审查逮捕程序 | 第23-24页 |
(二)加强与侦查机关的沟通,完善“社会危险性”的证明机制 | 第24-25页 |
(三)提高审查逮捕案件质量 | 第25-26页 |
(四)确立转化型逮捕的审查程序 | 第26-27页 |
(五)完善逮捕措施救济机制 | 第27-29页 |
参考文献 | 第29-3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