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律师向法官的职业流动
摘要 | 第1-7页 |
ABSTRACT | 第7-11页 |
引言 | 第11-13页 |
第一章 律师向法官职业流动的途径 | 第13-23页 |
一、法官的主要选任途径 | 第14-21页 |
(一)通过公务员考试公开选拔 | 第14-19页 |
(二)复转军人通过单独设置的考试 | 第19-20页 |
(三)法院内部非审判岗位的公务员通过司法考试 | 第20页 |
(四)体制内其他机关公务员调任法官 | 第20-21页 |
二、律师向法官职业流动的主要途径 | 第21-23页 |
(一)通过公务员考试公开选拔 | 第21页 |
(二)从社会公开选拔高级别法官 | 第21-23页 |
第二章 律师向法官职业流动的阻碍因素 | 第23-32页 |
一、律师向法官职业流动的制度障碍 | 第23-26页 |
(一)体制外的律师和体制内的法官的身份差别 | 第24页 |
(二)公务员考试对律师的资格限制 | 第24-26页 |
(三)从律师中选拔高级别法官未形成固定制度或惯例 | 第26页 |
二、法官职业对优秀律师缺乏足够的吸引力 | 第26-28页 |
(一)法官收入偏低,且缺乏收入增加期望 | 第26-27页 |
(二)法官相比律师缺乏职业自由 | 第27-28页 |
三、我国法官权利保障制度的不健全 | 第28-32页 |
(一)司法独立和法官地位得不到保障 | 第28-29页 |
(二)法官身份保障不健全 | 第29-30页 |
(三)法官经济保障依附于政府 | 第30页 |
(四)法官职业风险 | 第30-32页 |
第三章 促进律师向法官职业流动的积极意义 | 第32-40页 |
一、对法律职业共同体构建的积极意义 | 第32-35页 |
(一)促进法官职业群体的同质化 | 第32-34页 |
(二)促进法律职业群体的同质化 | 第34-35页 |
(三)促进律师与检察官、法官成为平等的共同体成员 | 第35页 |
二、律师是培养法官必需的职业经验的最佳职业 | 第35-37页 |
(一)律师相对于应届生的职业经验优势 | 第36-37页 |
(二)律师相对于非法律职业者的职业经验优势 | 第37页 |
(三)律师相对于其他法律职业者的职业经验优势 | 第37页 |
三、促进法官素质的提高 | 第37-40页 |
(一)从律师职业经历可以更好地考察其法律信仰 | 第38页 |
(二)促进法官的职业化和精英化 | 第38-40页 |
第四章 促进律师向法官职业流动的建议 | 第40-47页 |
一、建立独立的从律师中选拔法官的制度 | 第40-44页 |
(一)从律师中选拔与社会公开选拔并存 | 第40-41页 |
(二)律师优先于其他职业进行选拔 | 第41页 |
(三)合理确定律师的职业年限 | 第41-42页 |
(四)提高最高年龄限制 | 第42-43页 |
(五)对参加遴选的律师进行多种形式的综合评价 | 第43页 |
(六)确定合理的实习期 | 第43-44页 |
二、完善法官的权利保障制度 | 第44-47页 |
(一)保障司法独立和法官地位 | 第44-45页 |
(二)保障法官身份权利 | 第45页 |
(三)完善法官经济权利的保障 | 第45-46页 |
(四)健全法官人身保障制度 | 第46-47页 |
结论 | 第47-48页 |
参考文献 | 第48-5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