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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少数民族地区基层行政法治建设实证研究--以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和政县梁家寺乡纠纷解决为例

摘要第1-3页
Abstract第3-7页
绪论第7-9页
第一章 有关临夏回族自治州和政县梁家寺乡社会纠纷现状及特点的调查分析第9-15页
   ·调查区域和方法第9页
   ·调查样本情况第9-15页
     ·临夏回族自治州及梁家寺乡社会纠纷的类型第10-11页
     ·公民对纠纷解决途径的选择第11-13页
     ·对各种纠纷解决途径的满意程度第13-15页
第二章 西北民族乡镇纠纷解决机制选择的成因分析(非讼解纷绝对优势的形成原因)第15-20页
   ·经济与法律的双层落后第15页
   ·法律与传统道德的裂缝第15-16页
   ·服务职能与统治职能的对峙第16-17页
   ·司法无法独立于行政之外第17-18页
   ·法律宣传教育力度不够,普法徒具形式第18页
   ·宗教权威、宗族权威削弱了法律权威第18-19页
   ·不良社会风气和不良习俗与法律背道而驰第19-20页
第三章 西北少数民族地区基层行政乡镇社会纠纷解决机制的具体建议及对策第20-32页
   ·完善和提升诉讼机制第20-23页
     ·纠纷解决要最大程度保留司法参与的可能第20页
     ·保证当事人充分的参与诉讼并充分行使权利第20-21页
     ·必要地简化诉讼程序,减少诉讼成本第21页
     ·避免法律之间的冲突与法律漏洞第21页
     ·可以在少数民族聚居较为集中的城镇社区、街道建立少数民族社会法庭第21页
     ·要建立适合中国农村社会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诉讼方式第21-22页
     ·要加强民族法制的宣传教育力度第22-23页
   ·扩大和创新非诉讼机制第23-27页
     ·恢复诚信的少数民族农村地区的社会氛围第23页
     ·加强国家法律对和解、调解的引导第23-24页
     ·充分尊重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的利益表达第24页
     ·加大少数民族地区解纷主体培育的数量,最大化地挖掘社会的解纷力量第24-25页
     ·允许少数民族传统宗教习惯法在非诉讼解纷机制中存在第25-27页
     ·加快新型非诉讼解纷机制的创新第27页
   ·建立诉讼和非诉讼机制有效衔接的解纷机制第27-32页
     ·建立诉讼和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区别运用的原则第28-29页
     ·要充分行使法律赋予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变通权第29-30页
     ·在国家法律的指导下完善村规民约第30-31页
     ·在基层协调好司法行政民间解纷,筑牢解决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第31-32页
第四章 从纠纷解决机制看西北民族地区基层行政法治建设第32-37页
   ·民族地区地方基层行政法治目前不能实现——官本位应向制度本位的转变(人治/法治)第32-33页
   ·民族地区基层行政法治是走向“专制”还是走向民主——应以该民族地区基层的实际状况和需要为准第33-35页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地方宗教教规应逐渐向法律规定(主要是指宗教法规和自治条例)转变第35-37页
结语第37-38页
参考文献第38-44页
致谢第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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