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0页 |
序言 | 第10-11页 |
第一章 商标显著性概述 | 第11-21页 |
第一节 商标显著性的概念 | 第11-13页 |
一、理论界对商标显著性概念界定的两种学说 | 第11-12页 |
二、对显著性概念两种学说的比较分析 | 第12-13页 |
三、笔者对显著性概念的界定 | 第13页 |
第二节 商标显著性的意义 | 第13-16页 |
一、显著性对商标功能的意义 | 第13-14页 |
二、显著性对商标权取得的意义 | 第14页 |
三、显著性对商标保护的意义 | 第14-16页 |
第三节 显著性的消长 | 第16-21页 |
一、显著性的取得 | 第16-18页 |
二、显著性的退化和丧失 | 第18-20页 |
三、显著性的失而复得 | 第20-21页 |
第二章 对显著性制度的国际立法比较 | 第21-35页 |
第一节 对显著性界定的立法比较 | 第21-25页 |
一、以美国为代表的普通法系国家对商标显著性的界定 | 第21-23页 |
二、以欧盟主要国家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对显著性的规定 | 第23-24页 |
三、对两大法系国家关于显著性界定的比较 | 第24-25页 |
第二节 对显著性丧失的立法比较 | 第25-27页 |
一、以美国为代表的普通法系国家对显著性丧失的规定 | 第25-26页 |
二、以欧盟主要国家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对显著性丧失的规定 | 第26-27页 |
三、对两大法系国家关于显著性丧失相关规定的比较 | 第27页 |
第三节 对显著性认定的立法比较 | 第27-31页 |
一、美国和欧盟主要国家对显著性的认定标准 | 第28-29页 |
(一) 从商标整体进行认定 | 第28页 |
(二) 结合商品或服务进行认定 | 第28页 |
(三) 以消费者的认知为标准进行认定 | 第28-29页 |
(四) 结合实际使用进行认定 | 第29页 |
二、美国和欧盟主要国家对缺乏显著性商标的规定 | 第29-31页 |
(一) 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 | 第29-30页 |
(二) 描述性名称 | 第30页 |
(三) 过于简单的标志 | 第30页 |
(四) 行业惯用标章 | 第30页 |
(五) 地理名称 | 第30-31页 |
第四节 对几种特殊商标显著性认定的立法比较 | 第31-35页 |
一、国外主要国家对地名商标显著性的认定 | 第31-32页 |
二、国外主要国家对单一颜色商标显著性的认定 | 第32-33页 |
三、国外主要国家对非视觉商标显著性的认定 | 第33-35页 |
第三章 我国商标法对显著性规定存在的不足及完善 | 第35-44页 |
第一节 我国商标法对显著性规定存在的不足 | 第35-41页 |
一、对显著性的界定存在不足 | 第35-36页 |
二、未确立显著性丧失制度 | 第36-37页 |
三、对地名商标显著性的认定不合理 | 第37-39页 |
四、未将具有显著性的单一颜色商标和非视觉商标纳入商标注册范围 | 第39-40页 |
五、对商标侵权认定存在不足 | 第40-41页 |
第二节 对我国商标法显著性制度的立法完善 | 第41-44页 |
一、完善对商标显著性的界定 | 第41页 |
二、确立显著性丧失制度 | 第41页 |
三、完善对地名商标注册的规定 | 第41页 |
四、将具有显著性的单一颜色商标和非视觉商标纳入商标注册保护范围 | 第41-42页 |
五、对商标侵权认定标准的完善 | 第42页 |
六、建议条文 | 第42-44页 |
结论 | 第44-45页 |
参考文献 | 第45-48页 |
致谢 | 第4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