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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家事代理权

摘要第1-5页
Abstract第5-10页
导言第10-12页
第一章 家事代理权之基本演进第12-14页
 第一节 大陆法系国家家事代理权的演进第12-13页
 第二节 英美法系国家家事代理权的演进第13-14页
 第三节 我国家事代理权的演进第14页
第二章 各国(地区)对家事代理权的立法比较第14-18页
 第一节 大陆法系国家第14-16页
  一、德国第14-15页
  二、法国第15页
  三、瑞士第15-16页
  四、日本第16页
 第二节 英美法系国家第16页
  一、英国第16页
  二、美国第16页
 第三节 我国台湾地区第16-17页
 第四节 各国(地区)立法比较第17-18页
  一、家事代理权行使主体第17页
  二、家事代理权行使范围第17页
  三、家事代理权的效力第17-18页
第三章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及实践中常见的问题第18-25页
 第一节 对于家事代理权的规定第18-19页
 第二节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规定第19-20页
 第三节 审判实践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第20-25页
  一、适用法律问题第20-21页
  二、日常家事范围的界定问题第21-24页
  三、举证责任问题第24-25页
第四章 家事代理权基本一般理论与制度第25-39页
 第一节 家事代理权的概念及性质第25-28页
  一、家事代理权的性质第25-28页
  二、家事代理权的概念第28页
 第二节 家事代理权的行使第28-32页
  一、家事代理权的主体第28页
  二、夫妻家事代理权行使的权限范围第28-31页
  三、家事代理权的行使的原则第31-32页
  四、家事代理权行使的效力第32页
 第三节 滥用家事代理权的法律后果第32-34页
  一、对内的法律后果第32-33页
  二、对外的法律后果第33-34页
 第四节 逾越家事代理权行为的性质认定第34-37页
  一、台湾学者史尚宽先生的观点第34页
  二、德国学者的观点第34-35页
  三、日本学者的观点第35-36页
  四、笔者观点第36-37页
 第五节 家事代理权的消灭第37-39页
  一、离婚第37页
  二、配偶一方死亡第37页
  三、分居第37-38页
  四、限制或排除第38-39页
第五章 确立中国特色的家事代理制度第39-44页
 第一节 确立我国家事代理权制度的意义第39-40页
  一、确立家事代理权制度为夫妻日常生活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保障,维护 了夫妻双方的共同利益第39页
  二、家事代理权制度的确立是维护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一项重要措施第39页
  三、确立家事代理权制度为交易安全提供的必要条件第39-40页
 第二节 确立中国特色家事代理权制度的思考和建议第40-44页
  一、对家事代理权以立法形式明确第40页
  二、明确界定日常家事的范围第40-41页
  三、明确规定日常家事代理权的行使原则第41页
  四、设立有关滥用家事代理权法律后果的规定第41-42页
  五、对于家事代理权消灭的规定加以明确第42-43页
  六、完善夫妻共同债务制度第43-44页
参考文献第44-45页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第45-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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