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5-7页 |
Abstract | 第7-9页 |
第1章 绪论 | 第13-21页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第13-14页 |
1.1.1 选题背景 | 第13-14页 |
1.1.2 选题意义 | 第14页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第14-16页 |
1.3 研究方法与研究路径 | 第16-19页 |
1.3.1 研究方法 | 第16-17页 |
1.3.2 规范—结构—功能的研究路径 | 第17-19页 |
1.4 可能的创新 | 第19-21页 |
第2章 比较法史视角下返还法的历史生成 | 第21-35页 |
2.1 大陆法系不当得利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 第21-24页 |
2.1.1 罗马法中的准契约制度与不当得利返还之诉 | 第21-22页 |
2.1.2 法国法中一般不当得利原则的形成 | 第22-23页 |
2.1.3 德国法对不当得利的类型化 | 第23-24页 |
2.2 英美返还请求权的流变:以不当得利的一般原则发展为主线 | 第24-32页 |
2.2.1 不当得利返还思想的萌芽:包裹于严格诉讼形式之中 | 第24-28页 |
2.2.2 不当得利的一般原则之确立:准契约制度的形成 | 第28-30页 |
2.2.3 不当得利的一般原则之体系化:返还法的兴起 | 第30-32页 |
2.3 比较法上的观察:对不当得利的一般原则演进历程之法理评析 | 第32-35页 |
2.3.1 诉讼形式的内在演进是英美法律制度发展的独特路径 | 第32-33页 |
2.3.2 英美法对大陆法系法学理论的借鉴及其意义的背离 | 第33-35页 |
第3章 返还法之基石:不当得利的一般原则及其构成 | 第35-57页 |
3.1 不当得利的一般原则之功能解析 | 第35-36页 |
3.2 构成不当得利的一般原则之积极要件 | 第36-46页 |
3.2.1 被告获利 | 第36-40页 |
3.2.2 以牺牲原告利益为代价 | 第40-43页 |
3.2.3 被告保有利益是否具有正当性 | 第43-46页 |
3.3 构成不当得利的一般原则之消极要件 | 第46-54页 |
3.3.1 英美法中的抗辩事由 | 第46-52页 |
3.3.2 大陆法系的排除性事项及其规范功能 | 第52-54页 |
3.3.3 比较法上的观察 | 第54页 |
3.4 积极要件与消极要件的逻辑结构:一个比较法上的结论 | 第54-57页 |
第4章 返还请求权的结构:从要素结构论到功能结构论 | 第57-65页 |
4.1 英美法对返还请求权的体系构造:要素结构论 | 第57-60页 |
4.1.1 传统的返还请求权的构造模式:对不正当事由的类型化 | 第57-59页 |
4.1.2 现代法中返还请求权的构造模式:对不正当事由的概括化尝试 | 第59-60页 |
4.2 返还请求权的功能性重构:对不正当事由的分离与聚合 | 第60-65页 |
4.2.1 “要素—结构—功能”原理 | 第60-61页 |
4.2.2 返还请求权的功能性重构:基于不正当事由之间的功能性联系 | 第61-65页 |
第5章 无效果合同下的利益返还:对合同救济方式的有益补充 | 第65-102页 |
5.1 无效果合同与不当得利返还的关系辨析 | 第65-66页 |
5.2 非自愿转移的利益 | 第66-85页 |
5.2.1 由于错误引起的返还 | 第66-75页 |
5.2.2 由于强迫引起的返还 | 第75-85页 |
5.3 自愿转移的利益 | 第85-102页 |
5.3.1 对价灭失引起的返还:对价灭失的含义释明 | 第85-86页 |
5.3.2 对价灭失的基本原则及其限制 | 第86-89页 |
5.3.3 比较法上的观察:对价灭失引起返还的具体类型及法律效果 | 第89-102页 |
第6章 必要干涉引起的利益返还:对无因管理之债的有效兼容 | 第102-112页 |
6.1 禁止好管闲事原则:英美法对无因管理的否定 | 第102-104页 |
6.2 必要干涉引起的返还:返还请求权对禁止好管闲事原则的缓和 | 第104-105页 |
6.3 必要干涉的类型 | 第105-108页 |
6.3.1 必要代理 | 第105-106页 |
6.3.2 陌生人的必要干涉 | 第106-108页 |
6.4 比较法上的观察 | 第108-112页 |
6.4.1 体例上的差异 | 第108-109页 |
6.4.2 无因管理与必要干涉引起的返还:两大法系在细节上的区别 | 第109-112页 |
第7章 不法行为引起的返还:对不法行为救济体制的调整性补缺 | 第112-134页 |
7.1 不法行为引起的返还:存在于不法行为之上的次要权利 | 第112-113页 |
7.2 侵权行为引起的返还 | 第113-118页 |
7.2.1 放弃侵权之诉产生的历史背景:对诉因的选择 | 第113-114页 |
7.2.2 放弃侵权之诉的名实之辨:一种可供选择的救济方式 | 第114-116页 |
7.2.3 放弃侵权之诉的功能探究:最大程度地对受侵害人利益予以保护 | 第116页 |
7.2.4 比较法上的观察:英美侵权法的多重功能 | 第116-118页 |
7.3 违约引起的返还 | 第118-126页 |
7.3.1 合同的三元利益结构及其局限性 | 第118-120页 |
7.3.2 违约获益赔偿:合同法保护的第四种利益 | 第120-122页 |
7.3.3 违约获益赔偿的适用及其功能 | 第122页 |
7.3.4 比较法上的观察:英美法违约获益赔偿救济的普遍适用性 | 第122-126页 |
7.4 衡平法中的不法行为引起的返还 | 第126-134页 |
7.4.1 违反信义义务 | 第127-131页 |
7.4.2 违反保密义务 | 第131-133页 |
7.4.3 比较法上的观察:英美法中独有的衡平法的救济制度 | 第133-134页 |
第8章 返还请求权的功能及其实现 | 第134-149页 |
8.1 返还法的功能构造及其实现 | 第134-138页 |
8.1.1 返还法功能的构造:以权利救济为核心 | 第134-135页 |
8.1.2 返还法上的救济:传统的普通法与衡平法救济方式之分 | 第135-137页 |
8.1.3 返还性救济措施的功能性重组:对人的救济和对财产的救济 | 第137-138页 |
8.2 返还的具体实现途径 | 第138-142页 |
8.2.1 受领价值的返还 | 第138页 |
8.2.2 尚在价值的返还 | 第138-141页 |
8.2.3 两种返还标准的协调与适用 | 第141-142页 |
8.3 比较法上的观察 | 第142-149页 |
8.3.1 两大法系返还模式的原则性比较 | 第142-144页 |
8.3.2 具体返还措施的比较 | 第144-147页 |
8.3.3 特殊情形下的返还效果:双方当事人的互为给付 | 第147-149页 |
结论与展望 | 第149-155页 |
1. 主要结论及进一步研究方向 | 第149-152页 |
1.1 主要结论:返还法为何值得关注? | 第149-151页 |
1.2 研究的不足 | 第151-152页 |
2. 展望 英美返还法于我国不当得利制度构建之启示 | 第152-155页 |
参考文献 | 第155-164页 |
致谢 | 第164-166页 |
附录A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第16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