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6页 |
ABSTRACT | 第6-7页 |
引言 | 第10-12页 |
第一章 非正常上访行为的内涵和性质 | 第12-19页 |
第一节 非正常上访行为的内涵 | 第12-16页 |
一、非正常上访行为的界定 | 第12-14页 |
二、非正常上访行为的分类 | 第14-16页 |
第二节 非正常上访行为的性质 | 第16-19页 |
一、行政信访属于公力救济 | 第16-17页 |
二、非正常上访行为属于私力因素影响公力救济的行为 | 第17-19页 |
第二章 非正常上访行为刑事规制原则和边界 | 第19-25页 |
第一节 非正常上访行为的刑事规制原则 | 第19-21页 |
一、法益保护与人权保障并重原则 | 第19-20页 |
二、刑法补充性原则 | 第20-21页 |
第二节 非正常上访行为的刑事规制边界 | 第21-25页 |
一、是否存在客观的权利基础 | 第21-22页 |
二、行为目的是否具备正当性 | 第22-23页 |
三、手段行为是否具备必要性 | 第23-25页 |
第三章 典型非正常上访行为的涉罪研究 | 第25-40页 |
第一节 上访索要或收受财物行为的涉罪问题 | 第25-33页 |
一、问题聚焦 | 第25-26页 |
二、区分权利行使和敲诈勒索罪的界限 | 第26-27页 |
三、非法占有为目的有无的判断 | 第27-30页 |
四、上访手段不应认定为对政府的敲诈勒索行为 | 第30-32页 |
五、构成强拿硬要型寻衅滋事罪的可能性 | 第32-33页 |
第二节 缠访行为的涉罪问题 | 第33-36页 |
一、问题聚焦 | 第33-34页 |
二、对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的构成要件应做严格解释 | 第34-35页 |
三、缠访行为构成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的余地狭窄 | 第35-36页 |
第三节 闹访行为的涉罪问题 | 第36-40页 |
一、问题聚焦 | 第36页 |
二、流氓动机的有无对行为性质的影响 | 第36-38页 |
三、将闹访行为定性为起哄闹事型寻衅滋事罪需保持审慎 | 第38-40页 |
第四章 完善对非正常上访行为的法律规制 | 第40-47页 |
第一节 立法规制的完善 | 第40-42页 |
一、立法完善非正常上访终结机制 | 第40-41页 |
二、将信访纳入监察体制改革 | 第41-42页 |
第二节 司法规制的完善 | 第42-47页 |
一、以非犯罪化为基本考量进行分类治理 | 第42-44页 |
二、善用但书的规定 | 第44-45页 |
三、尽量采用非监禁的刑罚方法 | 第45-47页 |
结论 | 第47-49页 |
参考文献 | 第49-52页 |
致谢 | 第52-5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