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重声明 | 第1-4页 |
中文摘要 | 第4-5页 |
英文摘要 | 第5-8页 |
引言 | 第8-9页 |
第一章 民事诉讼担当概述 | 第9-20页 |
第一节 民事诉讼担当之界定 | 第9-14页 |
一、民事诉讼担当的概念 | 第9页 |
二、民事诉讼担当与相关概念之辨析 | 第9-14页 |
第二节 民事诉讼担当的分类 | 第14-16页 |
一、法定的诉讼担当 | 第14-15页 |
二、任意的诉讼担当 | 第15-16页 |
第三节 民事诉讼担当制度的价值分析 | 第16-20页 |
一、民事诉讼担当制度的理论价值 | 第16-18页 |
二、民事诉讼担当制度的实践意义 | 第18-20页 |
第二章 民事诉讼担当制度的由来——当事人适格理论的发展 | 第20-25页 |
第一节 当事人适格理论概述 | 第20-23页 |
一、当事人适格的概念 | 第20-21页 |
二、当事人适格理论的发展 | 第21-23页 |
第二节 民事诉讼担当人适格之基础 | 第23-25页 |
一、法定诉讼担当中当事人适格的基础——法定的纠纷管理权 | 第23-24页 |
二、任意诉讼担当中当事人适格的基础——意定的纠纷管理权 | 第24-25页 |
第三章 域外对民事诉讼担当制度的基本态度 | 第25-34页 |
第一节 大陆法系对民事诉讼担当制度的基本态度 | 第25-31页 |
一、德国对任意诉讼担当的承认 | 第25-27页 |
二、日本对任意诉讼担当的承认 | 第27-30页 |
三、我国台湾地区对任意诉讼担当的承认 | 第30-31页 |
第二节 英美法系对民事诉讼担当制度的基本态度 | 第31-34页 |
一、英国对民事诉讼担当的承认 | 第32页 |
二、美国对民事诉讼担当的承认 | 第32-34页 |
第四章 我国民事诉讼担当制度的现状之反思 | 第34-40页 |
第一节 民事诉讼担当制度在我国之状况 | 第34-36页 |
一、法定诉讼担当在我国之状况 | 第34-35页 |
二、任意诉讼担当在我国之状况 | 第35-36页 |
第二节 对我国民事诉讼担当制度现状的利弊评析 | 第36-38页 |
一、关于法定的诉讼担当 | 第36-37页 |
二、关于任意的诉讼担当 | 第37-38页 |
第三节 我国民事诉讼担当制度现状的成因分析 | 第38-40页 |
第五章 完善我国民事诉讼担当制度的基本构想 | 第40-46页 |
第一节 引进团体诉讼机制 | 第40-41页 |
第二节 赋予检察机关代表公共利益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 第41-43页 |
第三节 有限制地承认扩大适用的任意的诉讼担当及其它 | 第43-46页 |
一、有限制地承认扩大适用的任意的诉讼担当 | 第43-44页 |
二、在共同诉讼中确立任意的诉讼担当 | 第44-45页 |
三、扩大法定诉讼担当的适用范围 | 第45-46页 |
结语 | 第46-47页 |
参考文献 | 第47-51页 |
后记 | 第5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