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 第1-8页 |
Abstract | 第8-19页 |
引论 | 第19-30页 |
一、黑格尔体系的“抗译性”与本文聚焦的主题 | 第19-23页 |
二、时代带给黑格尔的问题:现代世界的分裂 | 第23-26页 |
三、黑格尔的担当:寻求和解 | 第26-30页 |
第一章 国家相关问题在黑格尔早期宗教视野中的萌芽 | 第30-53页 |
一、痛苦的仰慕:民众宗教与民族精神 | 第31-39页 |
(一) 古希腊民众宗教中的自由精神 | 第33-35页 |
(二) 古希腊民众宗教是主观宗教与客观宗教未分化的状态 | 第35-37页 |
(三) 追寻日耳曼民族精神之源 | 第37-39页 |
二、冷静的拷问:实定性与自由 | 第39-49页 |
(一) 宗教的实定性与自由 | 第41-44页 |
(二) 古典自由的丧失与国家的分裂 | 第44-46页 |
(三) 道德法则的准实定性与主观自由 | 第46-49页 |
三、和解的尝试:由爱和生命实现统一 | 第49-53页 |
第二章 在德意志的十字架中寻找理性的蔷薇花 | 第53-100页 |
一、德意志不再是一个国家 | 第55-75页 |
(一) 黑格尔的方法:“就从罗陀斯起跳” | 第56-59页 |
(二) 德意志统一的假象 | 第59-72页 |
1. 宪制的灵骸 | 第60-64页 |
2. 日耳曼的自由:宪制之灵的缘由 | 第64-68页 |
3. 战争的淬砺:浴火而生 | 第68-72页 |
(三) 国家的定义 | 第72-75页 |
二、重新奠基:国家的伦理生命 | 第75-100页 |
(一) 击破探讨自然法的两种现代方式 | 第77-85页 |
1. 批判现代自然权利论的经验主义方法 | 第78-80页 |
2. 批判现代自然权利论的形式主义方法 | 第80-85页 |
(二) 绝对伦理生活:克服政治私法化 | 第85-100页 |
1. 绝对伦理总体就是一个民族 | 第85-87页 |
2. 实在体系与伦理生活 | 第87-91页 |
3. 伦理领域上演的悲剧 | 第91-92页 |
4. 个体伦理生活与绝对伦理生活——兼论自然法与道德学说的关系 | 第92-95页 |
5. 法律及其生命——兼论自然法与法权的实定科学的关系 | 第95-100页 |
第三章 认识作为伦理世界的国家 | 第100-128页 |
一、法权、自由、伦理生活辨析 | 第104-111页 |
(一) 黑格尔对“自由”的理解 | 第105-107页 |
(二) “法权”与“伦理生活”解析:作为伦理哲学的自然法 | 第107-111页 |
二、国家是伦理理念的现实 | 第111-119页 |
(一) 国家法权高于抽象法权 | 第112-116页 |
(二) 国家是具体自由的实现 | 第116-119页 |
三、宪制是国家有机体的组织和生活过程 | 第119-128页 |
(一) 宪制:生活方式的古今和解 | 第121-124页 |
(二) 好的宪制养育好的公民 | 第124-128页 |
结语 国家与世界历史 | 第128-134页 |
参考文献 | 第134-14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