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4-5页 |
abstract | 第5页 |
引言 | 第8-10页 |
一、电子游戏及网络直播行为概述 | 第10-15页 |
(一)电子游戏 | 第10-12页 |
1.电子游戏的概念与特征 | 第10-11页 |
2.电子游戏的分类 | 第11页 |
3.电子游戏的发展现状 | 第11-12页 |
(二)网络直播行为 | 第12-15页 |
1.网络直播的定义 | 第12-13页 |
2.游戏网络直播的发展现状 | 第13-15页 |
二、游戏网络直播行为分析 | 第15-24页 |
(一)网络直播的主体与盈利模式 | 第15-16页 |
1.游戏网络直播的参与主体 | 第15页 |
2.游戏网络直播的盈利模式 | 第15-16页 |
(二)游戏网络直播行为的分类 | 第16-18页 |
1.低自由度游戏网络直播与高自由度游戏网络直播 | 第16-17页 |
2.竞技性游戏网络直播与非竞技性游戏网络直播 | 第17-18页 |
3.单人游戏网络直播与多人游戏网络直播 | 第18页 |
4.盈利性游戏网络直播与非盈利性游戏网络直播 | 第18页 |
(三)游戏直播画面与游戏固有表达的区分 | 第18-24页 |
1.电子游戏作品的拆分保护 | 第18-21页 |
2.游戏固有表达 | 第21-22页 |
3.游戏直播的画面 | 第22-24页 |
三、游戏网络直播行为合理使用分析 | 第24-30页 |
(一)网络直播行为对游戏作品的使用 | 第24页 |
(二)合理使用制度概述 | 第24-26页 |
1.合理使用制度的起源 | 第24-25页 |
2.合理使用制度立法模式 | 第25-26页 |
(三)我国合理使用制度的立法选择 | 第26-27页 |
(四)游戏直播行为合理使用之否定 | 第27-30页 |
1.国内著作权法 | 第27-28页 |
2.“四要素”判断标准 | 第28-30页 |
四、游戏直播画面作品属性分析 | 第30-35页 |
(一)著作权法“作品”概念的解析 | 第30-32页 |
1.著作权法及《送审稿》中的“作品”概念 | 第30页 |
2.“独创性”的比较法分析 | 第30-32页 |
(二)低自由度游戏直播与竞技性游戏直播画面不能构成作品 | 第32-33页 |
1.低自由度游戏直播 | 第32页 |
2.竞技性游戏直播 | 第32-33页 |
(三)高自由度游戏直播画面构成视听作品的可能性 | 第33-34页 |
(四)多人游戏直播的作品归属 | 第34-35页 |
五、结论 | 第35-36页 |
参考文献 | 第36-39页 |
致谢 | 第39-4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