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10页 |
1 绪论 | 第10-16页 |
·研究背景 | 第10-11页 |
·研究意义 | 第11-13页 |
·保证长株潭农业生产正常进行,维护社会稳定 | 第11-12页 |
·实现长株潭土地资源可持续发展,保证代际公平 | 第12-13页 |
·研究现状 | 第13-14页 |
·研究方法 | 第14-16页 |
2 长株潭土地资源及其利用状况 | 第16-28页 |
·土地资源相关概念 | 第16-18页 |
·土地资源的概念 | 第16-17页 |
·土地资源的功能 | 第17-18页 |
·生产功能 | 第17页 |
·生活功能 | 第17页 |
·生态功能 | 第17-18页 |
·长株潭土地资源概况 | 第18-20页 |
·土地的环境承载力大 | 第19页 |
·地形地貌多样 | 第19-20页 |
·人均土地资源占有量水平较低 | 第20页 |
·长株潭土地资源利用状况 | 第20-21页 |
·长株潭土地资源利用面临的问题 | 第21-23页 |
·建设用地比重不断加大且利用效率较低 | 第21页 |
·耕地总体数量不断减少且质量呈下降趋势 | 第21-22页 |
·土地后备资源不足 | 第22页 |
·统筹土地利用任务艰巨 | 第22-23页 |
·土地的生态环境破坏严重 | 第23页 |
·长株潭土地资源利用中问题产生的原因 | 第23-28页 |
·地方性土地资源保护法律法规不健全,可操作性差 | 第23-24页 |
·一些地方政府重经济GDP,轻绿色GDP的结果 | 第24页 |
·土地污染的滞后性,导致土地资源保护长期被忽视 | 第24-25页 |
·公众参与机制的不健全,土地利用缺乏监督 | 第25页 |
·缺乏土地资源管理的统一机制 | 第25-28页 |
3 长株潭土地资源保护立法概述 | 第28-40页 |
·长株潭土地资源保护立法的背景 | 第28-31页 |
·我国现行土地资源保护的法律规范仍有空白 | 第28页 |
·长株潭土地资源保护形势紧急 | 第28-29页 |
·土地资源保护立法的民意基础已初步形成 | 第29页 |
·"两型社会"实验区对土地资源的新要求是土地资源保护面临的新机遇 | 第29-31页 |
·目前长株潭土地资源保护立法概况 | 第31-32页 |
·省人大、省政府有关土地所颁法律 | 第31页 |
·长株潭有关土地的法律 | 第31-32页 |
·长株潭土地资源保护法律体系的主要内容 | 第32-34页 |
·贯彻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 第32页 |
·控制城乡用地规模 | 第32-33页 |
·大力推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 第33页 |
·积极推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 第33页 |
·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 第33-34页 |
·深入探索土地征收后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 | 第34页 |
·长株潭土地资源立法与其他试验区土地立法之比较 | 第34-40页 |
·上海浦东新区 | 第35-36页 |
·天津滨海新区 | 第36-37页 |
·成渝新区 | 第37页 |
·启示与借鉴 | 第37-40页 |
·关于开发主体方面 | 第38页 |
·关于耕地保护 | 第38页 |
·关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 | 第38-40页 |
4 长株潭土地资源保护立法的评价 | 第40-44页 |
·长株潭土地资源立法的地位与作用 | 第40-41页 |
·不断加强土地资源的立法,越来越重视对土地资源的保护 | 第40页 |
·法律内容涉及土地资源保护的各个方面,内容广泛 | 第40页 |
·重视对土地资源保护制度的创新 | 第40-41页 |
·长株潭土地资源立法存在的问题 | 第41-44页 |
·仍存在过分注重土地的经济价值,忽略土地的生态价值 | 第41页 |
·法律制度存在问题 | 第41-42页 |
·监管体制存在缺陷 | 第42页 |
·法律责任内容过窄,处罚力度轻 | 第42-43页 |
·忽视对土地资源的整体性保护 | 第43-44页 |
5 完善长株潭土地资源保护立法构想 | 第44-62页 |
·完善长株潭土地资源立法保护的必要性 | 第44-46页 |
·发展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 第44-45页 |
·可持续发展的法制需求 | 第45页 |
·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的现实需要 | 第45-46页 |
·长株潭土地资源立法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 第46-47页 |
·与"两型社会"建设相适应的原则 | 第46页 |
·效率与公平原则 | 第46页 |
·保护与合理利用并举的原则 | 第46-47页 |
·长株潭土地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的构建与完善 | 第47-57页 |
·土地利用规划制度 | 第48-51页 |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 | 第51-52页 |
·耕地异地占补平衡制度 | 第52-54页 |
·土地交易信息公开制度 | 第54-55页 |
·改革土地征收制度 | 第55-56页 |
·规范公众参与制度 | 第56-57页 |
·法律责任的立法完善 | 第57-58页 |
·规范土地资源保护执法的立法 | 第58-60页 |
·规范执法队伍的执法行为 | 第59页 |
·强化土地管理部门的执法权力,提高土地管理部门的执法能力 | 第59页 |
·建立三市土地资源保护统一管理部门和分部门监督相结合的机制 | 第59-60页 |
·监察体制的立法完善 | 第60-62页 |
结语 | 第62-64页 |
参考文献 | 第64-68页 |
攻读学位期间的主要学术成果 | 第68-69页 |
致谢 | 第6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