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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大理寺司法审判制度研究

内容摘要第1-4页
Abstract第4-7页
引言第7-10页
 一、论文选题的理由或意义第7页
 二、国内外关于该课题的研究现状及趋势第7-9页
 三、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第9-10页
第一章 唐代大理寺的组织与职能定位第10-20页
 一、唐代大理寺的人员编制及职责第10-16页
  (一) 大理卿与大理少卿及其职责第10-11页
  (二) 大理正与大理丞及其职责第11-13页
  (三) 大理司直与大理评事及其职责第13-14页
  (四) 主簿与录事及其职责第14-15页
  (五) 狱丞及其监狱管理人员及其职责第15-16页
 二、唐代大理寺的职能定位——中央司法审判机关第16-20页
  (一) 非全国最高的审判机关第16-18页
  (二) 中央专门审判机关第18-20页
第二章 唐代大理寺的司法审判程序第20-32页
 一、案件的受理第20-23页
  (一) 受理案件的来源第20-21页
  (二) 受理案件的范围第21-23页
  (三) 受理案件的原则第23页
 二、案件的回避第23-25页
  (一) 回避的范围第24页
  (二) 违反回避制度的法律责任第24-25页
 三、案件的审理第25-28页
  (一) 审案的方法第25-26页
  (二) 拷讯取证第26-28页
 四、案件的判决第28-32页
  (一) 连署集议第28-30页
  (二) 依法定罪第30-32页
第三章 唐代大理寺审理案件的监督机制第32-45页
 一、法律监督第32-36页
  (一) 违法受讼的法律责任第32页
  (二) 违法审理的法律责任第32-34页
  (三) 违法判决的法律责任第34-36页
 二、中央司法机关的监督第36-41页
  (一) 刑部对大理寺审案的监督第37-38页
  (二) 御史台对大理寺审判的监督第38-41页
 三、中枢行政机构的监督第41-42页
 四、皇帝的监督第42-45页
  (一) 亲审第42-43页
  (二) 奏裁第43页
  (三) 议刑第43-44页
  (四) 虑囚第44-45页
结语第45-47页
参考文献第47-50页
致谢第50-51页
附表第51-5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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