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广督抚与晚清华工出国
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8页 |
前言 | 第8-11页 |
一、选题依据及意义 | 第8页 |
二、本课题的研究现状 | 第8-10页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10-11页 |
第一章 清政府的外交政策和晚清早期华工出国的状况 | 第11-14页 |
一、闭关锁国—严禁华民出洋 | 第11-12页 |
二、晚清早期的华工出国状况 | 第12-14页 |
第二章 两广督抚的沿革以及在晚清外交中的地位 | 第14-16页 |
一、广东巡抚和两广总督设置的由来 | 第14-15页 |
二、两广督抚的权责以及在外交决策中的作用 | 第15-16页 |
第三章 两广督抚对华工出国规范化做出的贡献 | 第16-35页 |
一、柏贵在广州首开招工合法化之先河 | 第16-18页 |
(一) 广州沦陷,英法寻求在粤合法招工 | 第16-17页 |
(二) 被迫承认合法化,争取招工事务的管理权 | 第17-18页 |
二、劳崇光颁布“十二条”,确立“公所制度” | 第18-24页 |
(一) 初到广州,艰难起步 | 第19-20页 |
(二) 变“堵”为“疏”,成立专门机构 | 第20-22页 |
(三) 制订“招工章程十二条”,确立“公所制度” | 第22-24页 |
三、郭嵩焘加大惩治力度,奏设禁拐专条 | 第24-29页 |
(一) 招工形势发生的变化 | 第24-25页 |
(二) 加大惩治力度,促成“1864 禁拐专条” | 第25-27页 |
(三) 完善招工章程,保障华工权益 | 第27-29页 |
四、瑞麟、张兆栋实行定期上报,酌情量刑 | 第29-32页 |
(一) 先斩后奏,定期上报打拐成果 | 第30-31页 |
(二) 定义“和诱出洋”,详分拐匪类型并适度量刑 | 第31-32页 |
五、刘坤一反对借垫川资出洋 | 第32-35页 |
(一) 丰富的洋务经历,为处理华工事务提供经验 | 第32-33页 |
(二) 反对借垫川资,争取华工人身自由 | 第33-35页 |
第四章 两广督抚保护海外华工付出的努力 | 第35-41页 |
一、张之洞交涉虐侨事件,筹资设领 | 第35-38页 |
(一) 晚清时期保护海外华侨的必要性 | 第35-36页 |
(二) 张之洞对于华侨权益受损的高度关切 | 第36页 |
(三) 为保护华侨利益采取的行动 | 第36-38页 |
二、其他督抚为海外护侨做出的贡献 | 第38-41页 |
(一) 张人骏制订保工章程,促成萨摩岛设领 | 第38-39页 |
(二) 增祺为华工寻求平等人权 | 第39-41页 |
结语 | 第41-43页 |
参考文献 | 第43-45页 |
致谢 | 第45-46页 |
附录: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目录 | 第4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