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0页 |
序言 | 第10-11页 |
一、表达自由的基本理论与法律依据 | 第11-13页 |
(一) 表达自由的概念 | 第11-12页 |
1. 表达自由的概念争鸣 | 第11-12页 |
2. 表达自由的内涵 | 第12页 |
(二) 表达自由的价值 | 第12-13页 |
(三) 我国表达自由的法律依据 | 第13页 |
1. 我国宪法对于表达自由的规定 | 第13页 |
2. 行政法规对于表达自由的规定 | 第13页 |
二、国外表达自由条款的规定与对我国的启示 | 第13-15页 |
(一) 表达自由在各国宪法文本中的体现 | 第13-15页 |
1. 美国第一修正案——自由社会的基石 | 第13-14页 |
2. 德国的表达自由意味着自由民主的法治秩序 | 第14页 |
3. 法国通过合理规制当前行为对表达自由进行保护 | 第14-15页 |
(二) 国外的表达自由的条款对我国的启示 | 第15页 |
1. 保护人民的人权意识是保障表达自由的力量源泉 | 第15页 |
2. 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是保障表达自由的重要措施 | 第15页 |
3. 宪法诉讼制度是保障表达自由的重要方式 | 第15页 |
三、我国表达自由的缺陷分析 | 第15-22页 |
(一) 我国表达自由立法的缺陷分析 | 第16-20页 |
1. 立法不健全致表达自由的法律制度缺乏可操作性 | 第16页 |
2. 传媒立法缺位、政策常逾越表达自由的法律界限 | 第16页 |
3. 因国家秘密的需要对表达自由的限制过多 | 第16-17页 |
4. 立法中对舆论监督的正当性的界限未做出明确规定 | 第17-18页 |
5. 立法中对政府机构是否享有名誉权未做出明确规定 | 第18页 |
6. 立法中没有规范政府官员的隐私权受保护范围 | 第18-19页 |
7. 法律中未禁止政府提起诽谤之诉致民众因言获罪 | 第19-20页 |
(二) 立法中关于表达的自由度缺陷分析 | 第20页 |
(三) 我国表达自由的实施状况 | 第20-22页 |
1. 观念上的缺失导致表达自由得不到充分保护 | 第20-21页 |
2. 政府对表达自由限制过多 | 第21-22页 |
四、对我国表达自由制度完善的建议 | 第22-26页 |
(一) 对我国表达自由的立法保障的建议 | 第22-24页 |
1. 完善法律体系使表达自由具有可操作性 | 第22-23页 |
2. 立法中明确禁止公权力干涉民众的表达自由权 | 第23页 |
3. 立法中明确舆论监督的正当性的界限 | 第23页 |
4. 立法中明确政府机构不具有名誉权及具有相应的诉权 | 第23页 |
5. 立法中明确规定政府官员的隐私范围 | 第23页 |
6. 立法中明确政府不具有提起诽谤之诉的主体资格 | 第23-24页 |
7. 立法应确立禁止事先限制原则 | 第24页 |
(二) 对我国表达自由的司法保障的建议 | 第24页 |
(三) 对我国表达自由的行政保障的建议 | 第24-26页 |
结语 | 第26-27页 |
参考文献 | 第27-29页 |
致谢 | 第2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