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3页 |
导论 | 第13-24页 |
第一节 研究的动机与目的 | 第13-15页 |
第二节 研究的范围、材料与方法 | 第15-20页 |
一、以法教义学理论为指导,展开有自主问题的文献综述 | 第15-17页 |
二、以期刊话语为主要材料,研究当代侵权行为法学之特征 | 第17-18页 |
三、点面结合,依托类型化的个案研究方法 | 第18-19页 |
四、结合知识社会学和比较的方法,丰富个案研究之意义 | 第19-20页 |
第三节 相关研究之述评 | 第20-23页 |
第四节 本文的基本结构和写作模式 | 第23-24页 |
第一章 侵权行为法体系的蕴酿、充实和更新——30 年侵权行为法学综述 | 第24-51页 |
第一节 分期问题 | 第24-28页 |
一、引言 | 第24页 |
二、三种范式? | 第24-26页 |
三、法学发展阶段与立法 | 第26-27页 |
四、当代侵权行为法学发展的三个阶段 | 第27-28页 |
第二节 1978-1986:侵权行为法体系的蕴酿阶段 | 第28-31页 |
一、引言 | 第28页 |
二、教科书与侵权行为法体系之构建 | 第28-30页 |
三、理论特征 | 第30-31页 |
第三节 1987-1999:侵权行为法体系的充实阶段 | 第31-45页 |
一、引言 | 第31-33页 |
二、两类理论争论:归责原则与构成要件 | 第33-37页 |
三、三类实践问题:精神损害赔偿、产品责任与医疗事故 | 第37-43页 |
四、理论特征 | 第43-45页 |
第四节 2000-2007:与侵权行为法体系的更新相关 | 第45-51页 |
一、引言 | 第45-46页 |
二、与体系更新相关之研究 | 第46-49页 |
三、理论特征 | 第49-51页 |
第二章 “普法性论述”及其克服——从有关“义务帮工人自身受伤应如何处理?”的学说史说起 | 第51-68页 |
第一节 问题之提出 | 第51-53页 |
一、概念界定 | 第51页 |
二、问题与视角 | 第51-53页 |
第二节 2004 年之前司法实践与期刊文献之总结 | 第53-57页 |
一、名副其实的新规则——以司法案例数据库为基础的调查 | 第53-54页 |
二、期刊话语与司法实践的一致性——以中国知网为基础的调查 | 第54-57页 |
第三节 普法性论述的特征和成因 | 第57-65页 |
一、2004 年之后相关期刊文献的分析 | 第57-59页 |
二、普法性论述的特征 | 第59-61页 |
三、普法性论述的成因 | 第61-65页 |
第四节 结论 | 第65-68页 |
第三章 从“语词之争”到“适用之争”――从有关公平责任原则争论之学说史说起 | 第68-92页 |
第一节 问题之提出 | 第68-70页 |
一、概念界定 | 第68-70页 |
二、研究视角 | 第70页 |
第二节 争论及其样式 | 第70-83页 |
一、文献检索结果 | 第70-74页 |
二、争论样式及其时间分布 | 第74-78页 |
三、争论样式考察之总结与扩展 | 第78-83页 |
第三节 样式分布之意味 | 第83-87页 |
一、“语词之争”之成因及利弊 | 第83-86页 |
二、“适用之争”的主体及影响 | 第86-87页 |
第四节 结论 | 第87页 |
附录 有关公平责任适用之现实案型 | 第87-92页 |
第四章 从价值判断到体系考量——从有关共同侵权的学说史说起 | 第92-112页 |
第一节 问题之提出 | 第92-97页 |
一、制定法之沉默与学说发展 | 第92-93页 |
二、司法解释与学说之距离 | 第93-95页 |
三、研究视角 | 第95-97页 |
第二节 有关(狭义)共同侵权学说发展 | 第97-100页 |
一、2004 年之前的学说发展 | 第97-99页 |
二、2004 年之后的学说发展 | 第99-100页 |
第三节 有关(狭义)共同侵权学说发展的分析检讨 | 第100-108页 |
一、2004 年之前有关(狭义)共同侵权学说发展的分析检讨 | 第100-104页 |
二、2004 年之后有关(狭义)共同侵权学说发展的分析检讨 | 第104-106页 |
三、对学说与司法解释距离的解释 | 第106-108页 |
第四节 结论 | 第108-109页 |
附录 有关狭义共同侵权研究文献之目录 | 第109-112页 |
第五章 弹性的法学移植——从有关法益的学说史说起 | 第112-132页 |
第一节 问题之提出 | 第112-115页 |
一、概念界定 | 第112页 |
二、研究之视角 | 第112-115页 |
第二节 “法益”概念之继受 | 第115-122页 |
一、《民法通则》第106 条第2 款规定及相关之学说 | 第115-119页 |
二、死者名誉之保护与“法益说” | 第119-122页 |
第三节 意义漂移——“法益”概念之发展 | 第122-126页 |
一、“法益”概念与意义漂移 | 第122-124页 |
二、司法解释的继受 | 第124-126页 |
第四节 法学移植的弹性 | 第126-130页 |
一、法学移植的弹性 | 第126-128页 |
二、弹性移植与形式理性 | 第128-130页 |
第五节 结论 | 第130-132页 |
结语 | 第132-139页 |
第一节 法学发展的初级阶段 | 第132-136页 |
一、法学发展中的“进步性” | 第132-133页 |
二、所谓“初级阶段” | 第133-136页 |
第二节 一点比较和希望 | 第136-139页 |
一、和美国侵权行为法学发展的比较 | 第136-137页 |
二、一点希望 | 第137-139页 |
参考文献 | 第139-152页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第152-153页 |
后记 | 第15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