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4-5页 |
Abstract | 第5页 |
引言 | 第8-9页 |
第一章 我国民事审判中证据采信模式分析 | 第9-27页 |
一、 诉讼证据采信模式考察 | 第9-12页 |
(一) 神示证据制度 | 第9-10页 |
(二) 法定证据制度 | 第10-11页 |
(三)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 第11-12页 |
二、 我国民事证据采信法定化的立法剖析 | 第12-18页 |
(一) 我国民事证据规则的立法背景 | 第12-14页 |
(二) 我国民事证据采信自由心证的立法形式化 | 第14-16页 |
(三) 我国民事证据采信法定化的具体表现 | 第16-18页 |
三、 我国民事审判中证据采信法定化的实证分析 | 第18-27页 |
(一) 书证运用中的形式化,忽视认定事实的客观性 | 第18-21页 |
(二) 采信鉴定意见形式化,忽略鉴定意见的客观性评判 | 第21-24页 |
(三) 我国民事证据采信法定化的后果 | 第24-27页 |
第二章 我国民事证据采信法定化的成因 | 第27-34页 |
一、 法官整体素质不高 | 第27-28页 |
二、 法院审判的不独立 | 第28-30页 |
三、 法院行政化的管理模式 | 第30-31页 |
四、 法官考核管理的必然要求 | 第31-32页 |
五、 法官规避裁判责任的必然选择 | 第32-34页 |
第三章 消减我国民事证据采信法定化的建议 | 第34-44页 |
一、 完善民事证据评判的相关规则 | 第34-37页 |
(一) 健全我国民事证据能力的相关规则 | 第34-35页 |
(二) 完善对单一证据证明力的审查与评判 | 第35-36页 |
(三) 删除相关条文以保障法官心证自由 | 第36-37页 |
二、 公开心证并加强制度监督 | 第37-39页 |
(一) 公开心证 | 第37-38页 |
(二) 建立心证的制度化监督机制 | 第38-39页 |
三、 深化司法改革以逐步实现法官独立 | 第39-44页 |
(一) 法院去行政化管理的体制改革 | 第39-41页 |
(二) 建立科学的法官考核标准 | 第41-42页 |
(三) 构建法官职业化和专业化的培养模式 | 第42-44页 |
结语 | 第44-45页 |
参考文献 | 第45-50页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第50-51页 |
后记 | 第51-5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