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的界定 | 第1-13页 |
(一) 历史起源及制度价值比较分析 | 第8-10页 |
(二) 标的物范围比较分析 | 第10-11页 |
(三) 公示效力比较分析 | 第11-13页 |
二、动产抵押制度的历史 | 第13-17页 |
三、对我国动产抵押制度的质疑与设问 | 第17-19页 |
四、对我国动产抵押制度的深入阐析 | 第19-30页 |
(一) 从动产抵押与不动产抵押的比较开始 | 第19-22页 |
1. 二者的成立要件有所不同 | 第20-21页 |
2. 二者的效力有所不同 | 第21-22页 |
3. 抵押权人得否占有抵押物有所不同 | 第22页 |
(二) 动产抵押权与其它担保物权并存时的优先效力问题 | 第22-25页 |
1. 动产抵押权与动产质权 | 第23-24页 |
2. 动产抵押权与留置权 | 第24-25页 |
(三) 总结我国动产抵押制度之基本特征 | 第25-30页 |
1. 可以做动产抵押权的标的动产的范围未受任何限制 | 第25-26页 |
2. 设定动产抵押权之法律行为的要件不统一 | 第26页 |
3. 效力与其它国家立法上的动产抵押有所不同 | 第26-27页 |
4. 抵押权人不得于一定条件下占有标的物 | 第27页 |
5. 抵押权的实现方式有所不同 | 第27-28页 |
6. 我国动产抵押权无刑事责任为其担保 | 第28-29页 |
7. 规定动产抵押制度的法律渊源亦有所不同 | 第29-30页 |
五、动产抵押制度对传统物权法的挑战 | 第30-36页 |
(一) 对物权法的公示与公信原则的冲击与挑战 | 第30-33页 |
(二) 对于传统物权法之效力体系的冲击与挑战 | 第33-34页 |
(三) 对于物权行为的独立性和无因性的冲击与挑战 | 第34-36页 |
六、对我国动产抵押制度的重构设想 | 第36-43页 |
1. 对动产抵押权的性质的界定 | 第36页 |
2. 对动产抵押权的要件的界定 | 第36-38页 |
3、对动产抵押之效力进行界定 | 第38-40页 |
4、建立动产抵押权与质权、留置权竞合制度 | 第40-42页 |
5、关于动产抵押权是否须以刑事责任为其保障 | 第42-43页 |
七、结论 | 第43-44页 |
参考文献 | 第44-4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