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6页 |
abstract | 第6-7页 |
绪论 | 第10-16页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第10页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第10-16页 |
第一章“互联网+”对传统劳动关系的影响 | 第16-24页 |
第一节 传统劳动关系的法律涵义 | 第16-20页 |
一、劳动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 第16-17页 |
二、劳动关系的判断标准 | 第17-20页 |
第二节“互联网+”加速传统劳动关系的非标准化发展 | 第20-24页 |
一、“互联网+”的经营模式 | 第20-22页 |
二、非标准劳动关系的涵义与变迁 | 第22-24页 |
第二章“互联网+”背景下非标准劳动关系特点分析 | 第24-31页 |
第一节 从劳动关系主体看 | 第24-25页 |
一、传统用人单位变身网络平台 | 第24-25页 |
二、劳动者化身“网约工” | 第25页 |
第二节、从主体之间关系看 | 第25-28页 |
一、传统的紧密隶属关系走向松散 | 第25-27页 |
二、多重劳动关系的形成不可避免 | 第27-28页 |
第三节 从劳动基准条件看 | 第28-31页 |
一、劳动时间和场所更加灵活 | 第28-29页 |
二、劳动报酬的支付更加复杂 | 第29-30页 |
三、劳动资源配置方式更加自由 | 第30-31页 |
第三章“互联网+”背景下非标准劳动关系发展之困 | 第31-37页 |
第一节 涉“互联网+”经营模式劳动争议案件频发 | 第31-32页 |
第二节 司法裁判中的难点和意见分歧 | 第32-37页 |
一、劳动关系认定难 | 第32-33页 |
二、处理意见分歧大 | 第33-37页 |
第四章 传统劳动法规则应对非标准劳动关系的调整 | 第37-47页 |
第一节 应兼顾公平与效率,避免两个误区 | 第37-39页 |
一、误区一:劳动关系泛化 | 第37-38页 |
二、误区二:劳动关系虚无化 | 第38-39页 |
第二节 明确劳动关系从属性的认定标准 | 第39-40页 |
一、我国劳动关系认定标准 | 第39页 |
二、“类型化方法”的借鉴 | 第39-40页 |
第三节 建立劳动关系的分类调整机制 | 第40-42页 |
一、德国“类似雇员”概念 | 第40-41页 |
二、建立分类调整机制 | 第41-42页 |
第四节 弱化对非标准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制 | 第42-47页 |
一、减少互联网平台劳动合同内容的法定性 | 第43-44页 |
二、放松对互联网平台劳动者的解雇保护 | 第44-47页 |
第五章 非标准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制途径 | 第47-53页 |
第一节 修改当前劳动立法,为非标准劳动关系发展留空间 | 第47-49页 |
一、对劳动关系作出明确的定义 | 第47-48页 |
二、灵活的就业方式要有灵活的立法 | 第48-49页 |
三、灵活运用劳动关系确认标准 | 第49页 |
第二节 细化相关立法,使互联网平台用工关系良性发展 | 第49-51页 |
一、强化平台经营者的资格审查 | 第50页 |
二、严格平台经营者的信息审查和管理义务 | 第50-51页 |
第三节 以编纂民法典为契机,将雇佣关系纳入法律调整范围 | 第51-53页 |
结语 | 第53-54页 |
参考文献 | 第54-58页 |
致谢 | 第58-59页 |
附录: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第5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