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民事诉讼审级制度基本理论分析 | 第1-16页 |
一、 民事诉讼审级制度的概念 | 第9-11页 |
二、 民事诉讼审级制度的特征 | 第11-12页 |
三、 民事诉讼审级制度的功能 | 第12-14页 |
(一) 纠错功能 | 第12页 |
(二) 监督功能 | 第12-13页 |
(三) 统一法律解释和适用的功能 | 第13页 |
(四) 为当事人寻求诉讼救济提供了依据 | 第13-14页 |
四、 民事诉讼审级制度的理论基础 | 第14-16页 |
(一) 民事诉讼审级制度的哲学基础 | 第14页 |
(二) 民事诉讼审级制度与诉讼公正 | 第14-15页 |
(三) 民事诉讼审级制度与诉讼效益 | 第15-16页 |
第二部分 域外民事诉讼审级制度评述 | 第16-30页 |
一、 德国民事诉讼审级制度 | 第16-18页 |
二、 法国民事诉讼审级制度 | 第18-21页 |
三、 美国民事诉讼审级制度 | 第21-24页 |
四、 日本民事诉讼审级制度 | 第24-25页 |
五、 对不同诉讼模式下各国民事诉讼审级制度的评价 | 第25-30页 |
(一) 不同诉讼模式下各国民事诉讼审级制度的差异 | 第25-27页 |
(二) 不同诉讼模式下各国民事诉讼审级制度的趋同 | 第27-30页 |
第三部分 确定民事诉讼审级制度应予考量的因素 | 第30-36页 |
一、 各级法院分工明确,职能充分发挥 | 第30-34页 |
二、 诉讼成本和诉讼收益相当 | 第34-35页 |
三、 尊重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 | 第35-36页 |
第四部分 我国民事诉讼审级制度的历史沿革及其缺陷 | 第36-41页 |
一、 民事诉讼审级制度的历史沿革 | 第36-37页 |
二、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审级制度的缺陷 | 第37-41页 |
(一) 各级人民法院功能紊乱 | 第37-40页 |
(二) 审级类型单一,难以实现诉讼成本和诉讼收益相当原则,极大损害了诉讼的公正和效益 | 第40-41页 |
(三) 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审级制度不利于当事人行使诉权,而且对滥诉行为缺乏制约机制 | 第41页 |
(四) 现行民事诉讼审级制度和再审程序的关系不协调 | 第41页 |
第五部分 我国民事诉讼审级制度改革的实践 | 第41-50页 |
一、 民事诉讼审级制度改革的原则 | 第41-44页 |
(一) 审判独立--民事诉讼审级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 | 第42-43页 |
(二) 价值和谐原则 | 第43-44页 |
二、 中国民事诉讼审级制度改革的具体思路 | 第44-49页 |
(一) 重新定位各级人民法院,严格界定各级人民法院的职能 | 第44-46页 |
(二) 针对不同类型的民事案件,设立复合式的民事诉讼审级制度 | 第46-49页 |
三、 中国民事诉讼审级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 | 第49-50页 |
结语 | 第50-51页 |
参考书目 | 第51-5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