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5页 |
ABSTRACT | 第5页 |
前言 | 第8-9页 |
第一章 我国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现状 | 第9-15页 |
第一节 我国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立法情况 | 第9-11页 |
一、我国确立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演变进程 | 第9-10页 |
二、我国现行立法关于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主要内容 | 第10-11页 |
第二节 我国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司法适用现状 | 第11-15页 |
一、较为冷清的适用情况 | 第12-13页 |
二、提出排除申请的主体以及提出的时间阶段较为单一 | 第13-14页 |
三、申请排除的对象主要是非法言词证据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供述 | 第14页 |
四、判决书中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情况记载不统一 | 第14-15页 |
第二章 我国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问题 | 第15-22页 |
第一节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认定标准上存在的问题 | 第15-17页 |
一、变相肉刑中“疲劳审讯”的认定标准不明 | 第15页 |
二、“非法证据”与“瑕疵证据”相混淆 | 第15-16页 |
三、“毒树之果”的适用与否不明确 | 第16页 |
四、重复自白的可采性问题上实践操作不统一 | 第16-17页 |
第二节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证明责任分配和证明标准上存在的问题 | 第17-19页 |
一、变相加重辩方的证明责任 | 第17-18页 |
二、公诉机关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缺少相应标准 | 第18-19页 |
三、控方举证责任中设定的证明标准过高 | 第19页 |
第三节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适用程序上存在的问题 | 第19-22页 |
一、侦控机关排除非法证据力度不大、程序保障不足 | 第19-20页 |
二、证据的合法性审查程序不独立 | 第20页 |
三、非法证据排除记录方式和救济程序不明确 | 第20-22页 |
第三章 我国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完善 | 第22-28页 |
第一节 非法证据实体认定标准方面的完善 | 第22-23页 |
一、进一步完善“疲劳审讯”的认定细则 | 第22页 |
二、区分“非法证据”和“瑕疵证据” | 第22页 |
三、原则上排除“毒树之果” | 第22-23页 |
四、对重复自白进行法律定位 | 第23页 |
第二节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证明方面的完善 | 第23-25页 |
一、确认辩护律师在场制度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所备案制度 | 第23-24页 |
二、控辩双方证明责任的重新审视 | 第24页 |
三、适当降低控诉方的证明标准 | 第24-25页 |
第三节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程序规制方面的重新构建 | 第25-28页 |
一、审前阶段明确侦控机关的权利告知义务并建立制裁制度 | 第25-26页 |
二、明确庭前会议运行程序以确保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独立性 | 第26页 |
三、明确将非法证据排除情况详细记入裁判文书并完善救济方式 | 第26-28页 |
参考文献 | 第28-30页 |
后记 | 第30-31页 |
致谢 | 第3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