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 第1-6页 |
| ABSTRACT | 第6-10页 |
| 引言 | 第10-12页 |
| 第一章 过错责任与严格责任的传统界分 | 第12-23页 |
| 一、 过错责任与严格责任概述 | 第12-14页 |
| (一) 过错责任概述 | 第12-13页 |
| (二) 严格责任概述 | 第13-14页 |
| 二、 过错责任与严格责任的价值功能界分 | 第14-17页 |
| (一) 过错责任所追求的价值功能 | 第14-16页 |
| (二) 严格责任所追求的价值功能 | 第16-17页 |
| (三) 两者价值功能的界分 | 第17页 |
| 三、 过错责任与严格责任的构成要件界分 | 第17-19页 |
| (一) 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 | 第18页 |
| (二) 严格责任的构成要件 | 第18-19页 |
| (三) 两者构成要件的界分 | 第19页 |
| 四、 过错责任与严格责任的法律效果界分 | 第19-21页 |
| (一) 过错责任的法律效果 | 第19-20页 |
| (二) 严格责任的法律效果 | 第20页 |
| (三) 两者法律效果的界分 | 第20-21页 |
| 五、 过错责任与严格责任的立法地位界分 | 第21-23页 |
| (一) 过错责任的立法地位 | 第21-22页 |
| (二) 严格责任的立法地位 | 第22页 |
| (三) 两者立法地位的界分 | 第22-23页 |
| 第二章 严格责任的扩张对传统界分的冲击 | 第23-32页 |
| 一、 严格责任的扩张 | 第23-26页 |
| (一) 严格责任的历史转型 | 第23-25页 |
| (二) 严格责任的初步扩张 | 第25-26页 |
| (三) 严格责任的再次扩张 | 第26页 |
| 二、 对传统界分的冲击 | 第26-32页 |
| (一) 对价值功能界分的冲击 | 第26-27页 |
| (二) 对构成要件界分的冲击 | 第27-28页 |
| (三) 对法律效果界分的冲击 | 第28-30页 |
| (四) 对立法地位界分的冲击 | 第30-31页 |
| (五) 小结 | 第31-32页 |
| 第三章 过错责任与严格责任的晚近界分 | 第32-43页 |
| 一、 大陆法系国家对过错责任与严格责任的晚近界分 | 第32-37页 |
| (一) 法国法:法院扩大解释民法典条文 | 第32-33页 |
| (二) 德国法:“注意义务”的选择性拔高 | 第33-34页 |
| (三) 日本法:高度注意标准与解释论 | 第34-35页 |
| (四) 荷兰法:民法典中的“公认的准则” | 第35-36页 |
| (五) 小结 | 第36-37页 |
| 二、 英美法系国家对过错责任与严格责任的晚近界分 | 第37-41页 |
| (一) 英国法:Rylands v. Flectcher 规则的扩张 | 第37-38页 |
| (二) 美国法:超常危险责任的判断标准 | 第38-39页 |
| (三) 新西兰法:意外事故补偿公司的扩张与限缩 | 第39-40页 |
| (四) 小结 | 第40-41页 |
| 三、 过错责任与严格责任的晚近界分之总结 | 第41-43页 |
| (一) 过错责任与严格责任应当和谐共存 | 第41-42页 |
| (二) 应当建立严格责任的开放性体系 | 第42页 |
| (三) 立法机关与司法机关应当协同配合 | 第42-43页 |
| 第四章 我国侵权法对过错责任与严格责任的界分及其完善思路 | 第43-50页 |
| 一、 我国侵权法对过错责任与严格责任的界分 | 第43-45页 |
| (一) 《民法通则》对过错责任与严格责任的界分 | 第43-44页 |
| (二) 《侵权责任法》对过错责任与严格责任的界分 | 第44-45页 |
| 二、 对我国侵权法的变通理解及完善思路 | 第45-50页 |
| (一) 对《侵权责任法》的变通理解 | 第46-47页 |
| (二) 对我国侵权法的完善思路 | 第47-50页 |
| 结论 | 第50-52页 |
| 参考文献 | 第52-5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