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媒体时代下司法对舆论的制约
摘要 | 第4-5页 |
Abstract | 第5-6页 |
引言 | 第10-16页 |
一、选题意义 | 第10-11页 |
二、文献综述与研究动态 | 第11-15页 |
三、研究方法 | 第15-16页 |
第一章 新媒体时代下舆论侵权的典型案例 | 第16-20页 |
第一节 案情简介 | 第16-17页 |
一、虚假报道纸馅包子案 | 第16页 |
二、宋祖德、刘信达侵害谢晋名誉案 | 第16-17页 |
三、腾讯网不实新闻报道侵权案 | 第17页 |
四、徐杰敖名誉受侵案 | 第17页 |
第二节 问题提出 | 第17-20页 |
第二章 新媒体时代下司法制约舆论的必要性 | 第20-24页 |
第一节 司法制约舆论的理论意义 | 第20-21页 |
一、有利于引导新媒体时代下舆论的良性发展 | 第20页 |
二、有利于维护司法权威 | 第20-21页 |
第二节 司法制约舆论的现实需要 | 第21-24页 |
一、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第21-22页 |
二、有利于实现公正审判 | 第22-23页 |
三、有利于维护司法秩序 | 第23-24页 |
第三章 新媒体时代下司法制约舆论的困境 | 第24-28页 |
第一节 法律制度缺失,未纳入法治轨道 | 第24页 |
第二节 司法独立不够,抵御机制薄弱 | 第24-25页 |
第三节 司法公开不够,公众知情权不能满足 | 第25-26页 |
第四节 法定监管不力,司法腐败严重 | 第26-28页 |
第四章 新媒体时代下司法制约舆论的对策 | 第28-35页 |
第一节 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 | 第28-29页 |
一、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 | 第28页 |
二、建立完善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 | 第28页 |
三、完善法院新闻发布应急机制 | 第28-29页 |
四、建立健全法院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问责机制 | 第29页 |
第二节 完善网络证据保全公证制度 | 第29-31页 |
一、加强网络证据保全公证程序上的保障 | 第29-30页 |
二、建立健全专家辅助制度 | 第30页 |
三、形成统一的网络证据保全公证证明标准 | 第30页 |
四、加强网络证据保全公证效力保障 | 第30页 |
五、强调司法的独立判断 | 第30-31页 |
第三节 明确新闻舆论侵权的责任分配 | 第31-32页 |
一、新闻机构 | 第31-32页 |
二、重复传播者 | 第32页 |
三、信息提供者 | 第32页 |
第四节 严惩新闻舆论越界行为 | 第32-35页 |
一、事后问责机制 | 第33页 |
二、确定新闻舆论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原则 | 第33-34页 |
三、引进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 | 第34-35页 |
结语 | 第35-36页 |
参考文献 | 第36-38页 |
致谢 | 第3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