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治、法律论文--法律论文--中国法律论文--行政法论文

论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范围及完善

中文摘要第1-14页
Abstract第14-17页
引言第17-18页
一、 行政复议案件受理范围的概念及与行政复议制度定位的关系第18-21页
 (一) 行政复议案件受理范围的概念第18页
 (二) 不同历史时期行政复议制度的定位与行政复议案件受理范围的关系第18-21页
  1、 《行政复议条例》对行政复议制度定位的相关规定第18-19页
  2、 《行政复议法》对行政复议制度定位的相关规定第19页
  3、 《实施条例》对行政复议制度定位的相关规定第19-21页
二、 现阶段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范围第21-31页
 (一) 《行政复议法》对行政复议案件受理范围的界定第21-25页
  1、 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第21页
  2、 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第21-22页
  3、 行政机关作出的对有关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行为第22页
  4、 行政机关作出的对有关自然资源的确权行为第22-23页
  5、 行政机关侵犯行政相对人合法经营自主权的行为第23页
  6、 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第23页
  7、 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行政相对人履行其他义务的行为第23-24页
  8、 行政机关的不作为行为第24页
  9、 部分抽象行政行为被列入行政复议审查范围第24页
  10、 不属于行政复议案件受理范围的其他行为第24-25页
 (二) 目前行政复议案件受理范围的设定特点第25页
  1、 形式上是列举式,而实际上是概括式第25页
  2、 判定行政复议案件受理范围的唯一标准是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属性,即是抽象行政行为还是具体行政行为第25页
 (三) 目前行政复议案件受理范围存在的问题第25-26页
  1、 可被纳入行政复议案件受理范围的行政行为种类偏少第25页
  2、 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被排除在被申请人之外第25-26页
  3、 将行政机关对公务员实施的内部行政行为排除在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范围之外第26页
  4、 《行政复议法》关于复议申请期限的规定不科学第26页
 (四) 与《行政诉讼法》在案件受理范围方面的差异第26-28页
  1、 行政诉讼案件的受理范围相对于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范围明显偏窄第26-27页
  2、 行政复议终局裁决行为的增多使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在案件受理范围之间出现了断层第27页
  3、 关于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处理行为第27-28页
 (五) 现行行政复议制度的定位出现偏差是导致行政复议案件受理范围偏窄的根本原因第28-31页
  1、 行政复议制度定位的偏差限制了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范围第28-29页
  2、 现阶段对行政复议制度的定位在工作实践中显露的弊端第29-31页
三、 重新理解行政复议制度的定位第31-37页
 (一) 行政复议制度的性质定位第31-33页
  1、 行政说第31页
  2、 司法说第31-32页
  3、 行政司法说第32-33页
 (二) 行政复议制度的自身功能定位第33-35页
  1、 加强行政复议制度的权力监督功能非常有必要第34页
  2、 行政复议制度的纠纷解决功能同样不容忽视第34-35页
 (三) 行政复议制度的价值定位第35-37页
  1、 怎样理解行政复议制度的公正与效率第35页
  2、 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第35-37页
四、 确定行政复议案件受理范围应当考虑的其他因素第37-40页
 (一) 我国现行其他法律的规定(特别是《行政诉讼法》)第37-38页
 (二) 行政行为的种类第38页
 (三) 行政管理活动的效率和合法的平衡第38-40页
五、 确定行政复议案件受理范围的原则及具体规定第40-48页
 (一) 行政复议案件受理范围的设定原则第40-41页
  1、 权利救济原则第40页
  2、 范围适度原则第40-41页
  3、 法律保留原则第41页
 (二) 对应被纳入行政复议案件受理范围的几类行政行为的法理分析第41-43页
  1、 抽象行政行为第41页
  2、 内部行政行为第41-42页
  3、 行政不作为第42页
  4、 行政指导行为第42页
  5、 公共管理行为第42-43页
 (三) 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受理范围的建议第43-48页
  1、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的综合优势第43-44页
  2、 行政复议案件受理范围的设定方式第44-45页
   (1) 在现行行政复议案件受理范围设定方式的基础上作进一步完善第44页
   (2) 以否定排除方式对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范围进行设定第44-45页
  3、 明确申请人与行政复议申请事项具有直接利害关系第45页
  4、 对几种争议较大行政行为的处理意见第45-46页
   (1) 可一并提出审查申请的抽象行政行为第45-46页
   (2) 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调处行为第46页
   (3) 与行使职权有关的非法律行为第46页
   (4) 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第46页
  5、 与行政诉讼案件受理范围的衔接第46-48页
   (1) 将规章以下的抽象行政行为、行政指导行为纳入行政诉讼案件的受理范围第46页
   (2) 非人身权、财产权的行政争议也应纳入行政诉讼案件的受理范围第46-47页
   (3) 可以适当扩大复议前置案件的范围第47-48页
结语第48-49页
参考文献第49-51页
致谢第51-52页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第52页

论文共52页,点击 下载论文
上一篇:论我国刑事赔偿范围
下一篇:环境纠纷解决机制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