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4页 |
Abstract | 第4-8页 |
导论 | 第8-10页 |
一、研究的意义 | 第8-9页 |
二、研究的对象 | 第9页 |
三、研究的方法 | 第9-10页 |
第一部分 事实:我国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地位变迁进程 | 第10-17页 |
一、建国初期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 | 第10-11页 |
二、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 | 第11-12页 |
三、经济转型时期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 | 第12-13页 |
四、社会全面发展时期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 | 第13-17页 |
第二部分 问题:如何正确理解我国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 | 第17-30页 |
一、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名称与涵义 | 第17-24页 |
(一) 关于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名称的争议 | 第17-19页 |
(二) 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涵义 | 第19-24页 |
二、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性质 | 第24-26页 |
(一) 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抽象行政行为 | 第24-25页 |
(二) 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准行政立法行为 | 第25-26页 |
三、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地位──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否是行政法的法源? | 第26-30页 |
第三部分 分析:我国现行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存在的问题 | 第30-46页 |
一、制定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内部体系中所存在的问题 | 第30-35页 |
(一) 制定主体多元化 | 第30页 |
(二) 制定权限不清,越权现象严重 | 第30-32页 |
(三) 制定内容违反上位法突出 | 第32-33页 |
(四) 实行部门或地方保护主义 | 第33页 |
(五) 制发程序规则缺乏 | 第33-35页 |
二、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法律体系的关系比对所存在的问题 | 第35-38页 |
(一) 违反宪法 | 第35-36页 |
(二) 违反法律 | 第36-38页 |
三、监督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运行机制所存在的问题 | 第38-46页 |
(一) 制定前的监督 | 第39页 |
(二) 制定中的监督 | 第39-40页 |
(三) 制定完成后的监督 | 第40-46页 |
第四部分 思考:对我国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律规制的措施 | 第46-62页 |
一、制定《行政程序法》,建立统一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 | 第46-48页 |
(一) 规范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名称与形式 | 第46-47页 |
(二) 明确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权限范围 | 第47页 |
(三) 划分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效力范围与效力位阶 | 第47-48页 |
二、修改《行政复议法》,扩大行政复议救济范围 | 第48-50页 |
(一) 扩大行政复议审查的对象范围 | 第48页 |
(二) 放宽对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复议审查的提起条件 | 第48-49页 |
(三) 拓宽行政复议对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范围 | 第49-50页 |
三、将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纳入司法审查,建立司法监督制度 | 第50-54页 |
(一) 界定诉讼的条件 | 第51-52页 |
(二) 划定管辖权的分配 | 第52-53页 |
(三) 明确举证责任的承担与认证 | 第53页 |
(四) 设定判决内容的情形 | 第53-54页 |
四、确立违法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国家赔偿制度 | 第54-62页 |
(一) 扩大现行国家赔偿制度的责任范围 | 第54-56页 |
(二) 明确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国家赔偿责任之构成要件 | 第56-59页 |
(三) 确立公务员个人对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责任分担机制 | 第59-62页 |
结论 | 第62-63页 |
参考文献 | 第63-66页 |
作者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简介 | 第66-68页 |
致谢 | 第6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