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人格权社会历史意义简介 | 第1-14页 |
(一) 关于人格权的概念 | 第8-9页 |
(二) 人格权具有伟大的社会历史意义 | 第9-14页 |
第二部分 关于在我国民法典中如何规定人格权的几种意见 | 第14-20页 |
(一) 关于瑞士法的做法 | 第15-16页 |
(二) 关于德国法的做法 | 第16-17页 |
(三) 前苏联关于人格权理论有一定历史局限性 | 第17-18页 |
(四) 人格权是一个发展的体系,民法典更是一个开放的体系 | 第18-19页 |
(五) 关于徐国栋先生的思路 | 第19-20页 |
第三部分 人格权应该单独成编 | 第20-36页 |
(一) 这是在民法典中正确处理人格权的最好的选择 | 第21-24页 |
(二) 这样才能顺应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 第24-31页 |
(三) 这是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的立法实践 | 第31-36页 |
第四部分 对民法典草案第四编人格权的一点建议 | 第36-39页 |
(一) 民法典草案立法进程简介 | 第36-37页 |
(二) 笔者的一点建议 | 第37-39页 |
参考文献 | 第39-4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