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3-5页 |
ABSTRACT | 第5-6页 |
一、我国国有独资公司治理结构的特征 | 第10-20页 |
(一) 我国国有独资公司及治理 | 第10-11页 |
(二) 我国国有独资公司治理结构的构成 | 第11-16页 |
1. 国有独资公司中的现代公司组织机构 | 第12-14页 |
2. 国有独资公司中的传统企业组织机构 | 第14-16页 |
(三) 我国国有独资公司治理结构的特殊性 | 第16-20页 |
1. 我国国有独资公司治理结构的类型具有多样性 | 第16-17页 |
2. 我国国有独资公司国家股东具有特殊性 | 第17-18页 |
3. 我国国有独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国资委任命制 | 第18页 |
4. 我国国有独资公司党委会具有领导职能 | 第18-20页 |
二、我国国有独资公司治理结构评述 | 第20-36页 |
(一) 我国国有独资公司现行治理结构分析 | 第20-22页 |
(二) 我国国有独资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 | 第22-33页 |
1. 我国国有独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职权分配不合理 | 第22-29页 |
(1) 国资委股东权和行政权混同 | 第22-24页 |
(2) 董事会决策缺乏独立性内部机构职权落空 | 第24-25页 |
(3) 监事会监督权虚置 | 第25-27页 |
(4) 国有独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机制不完善 | 第27页 |
(5) “新二会”与“老三会”之间的权利界限不清 | 第27-29页 |
2. 我国国有独资公司组织机构之间缺乏制衡 | 第29-33页 |
(1) 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制约机制缺失 | 第29-30页 |
(2) 董事会和监事会人员构成不合理 | 第30-31页 |
(3) 董事会难以对经理层形成监管 | 第31-32页 |
(4) 对监事的监督和激励机制不完善 | 第32-33页 |
(三) 我国国有独资公司治理结构存在不足的法律原因 | 第33-36页 |
1. 《公司法》对国有独资公司的类型界定不准确 | 第33页 |
2. 相关法规存在冲突和重复且具有滞后性 | 第33-36页 |
三、国外国有企业治理结构比较与借鉴 | 第36-48页 |
(一) 国外国有企业治理结构比较 | 第36-45页 |
1. 国外国有企业治理模式比较 | 第36-40页 |
(1) 美国以董事会为核心的“单层领导制”的国有企业治理模式 | 第36-38页 |
(2) 德国以监事会为核心的“双层领导制”的国有企业治理模式 | 第38-40页 |
2. 国外国家股东的行权方式比较 | 第40-45页 |
(1) 法国国家参股局监管制 | 第40-42页 |
(2) 新加坡淡马锡控股公司管理制 | 第42-44页 |
(3) 加拿大皇室企业议会负责制 | 第44-45页 |
(二) 国外国有企业治理经验借鉴 | 第45-48页 |
1. 明确国家股东的行权方式 | 第45-46页 |
2. 议会参与国企监管 | 第46页 |
3. 优化董事会和监事会人员构成 | 第46-47页 |
4. 以单行立法确定国企治理结构 | 第47-48页 |
四、我国国有独资公司治理结构重构的具体设想 | 第48-58页 |
(一) 国有独资公司治理结构的重构原则 | 第48-50页 |
1. 保证国家股东权利原则 | 第48页 |
2. 利益平衡原则 | 第48-49页 |
3. 分权制衡原则 | 第49-50页 |
(二) 由“董事会-监事会”向“监事会-董事会”的治理结构转变 | 第50-52页 |
(三) 调整国有独资公司组织机构的内部结构 | 第52-56页 |
1. 构建成员多元化的监事会 | 第52-53页 |
2. 简化董事会内设机构保证董事会独立行使决策权 | 第53-55页 |
3. 转变党组织的职能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 第55页 |
4. 准确定位职代会和工会在公司中的地位 | 第55-56页 |
(四) 完善我国关于国有独资公司治理的立法架构 | 第56-58页 |
1. 理顺《公司法》与其他国有资产管理法规的关系 | 第56-57页 |
2. 为国有独资公司设立单行立法 | 第57-58页 |
五、小结 | 第58-60页 |
参考文献 | 第60-64页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第64-65页 |
致谢 | 第65-6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