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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处分不动产的法律问题研究

摘要第4-6页
Abstract第6-7页
导言第9-14页
    (一) 选题的背景及研究意义第9-10页
    (二) 现有文献综述第10-13页
        1、 中文文献综述第10-13页
    (三) 研究方法第13页
    (四) 论文结构安排第13-14页
一、 问题提出第14-15页
二、 冒名处分不动产无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之可能第15-26页
    (一) 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规则第15-26页
        1、 由制度史及立法例反观中国立法第15-18页
        2、 不动产适用《物权法》第 106 条的考量因素第18-22页
        3、 《物权法》第 106 条不适用于冒名处分的法律判断第22-26页
三、 冒名处分不动产无适用表见代理之可能第26-34页
    (一) 表见代理客观上是一个三方结构第27-28页
    (二) 表见代理人主观上以本人(被代理人)名义行事第28-29页
    (三) 表见代理具有客观表象形式要素(权利外观)第29-31页
    (四) 表见代理之信赖合理性与主观归责性的权衡第31-34页
        1、 信赖合理性第31-32页
        2、 特别要件之争第32-33页
        3、 可归责性为必要第33-34页
四、 信赖保护制度的有限适用第34-38页
    (一) 类推适用之法理原则第34-36页
    (二) 考量平等原则和立法意旨第36-38页
五、 冒名处分的法律后果第38-42页
    (一) 买卖合同的效力及其救济第39-41页
    (二) 登记机关的责任第41-42页
六、 结语第42-43页
参考文献第43-48页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第48-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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