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8页 |
引言 | 第8-10页 |
第一章 婚内强奸的概念及其表现形式 | 第10-12页 |
第一节 婚内强奸的概念 | 第10页 |
第二节 婚内强奸的表现形式 | 第10-12页 |
一、男女双方已登记结婚,但未按当地风俗习惯举行婚礼或同居的,女方提出离婚,男方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 第10页 |
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长期分居的,男方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 第10页 |
三、一审法院己判决离婚但判决尚未生效的,丈夫仍然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 第10-11页 |
四、妻子在生病、月经、妊娠等情况下,丈夫仍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这种情况是在现实生活最常发生的一种情况 | 第11页 |
五、事实婚姻关系中也可能会存在强行性的性交行为 | 第11-12页 |
第二章 婚内强奸问题的法律规制:中外比较 | 第12-15页 |
第一节 海外相关法律规制 | 第12-13页 |
一、明确规定丈夫不能成为强奸罪的主体 | 第12页 |
二、明确规定婚内同样可以构成强奸罪 | 第12-13页 |
第二节我国大陆地区的法律规定 | 第13-15页 |
一、概念 | 第13页 |
二、表现特征 | 第13-15页 |
第三章 婚内强奸问题的主要观点及评析 | 第15-19页 |
第一节 主要观点梳理 | 第15-16页 |
一、否定说 | 第15页 |
二、肯定说 | 第15-16页 |
三、折衷说 | 第16页 |
第二节 对否定说、折衷说的评析 | 第16-19页 |
一、关于否定说 | 第16-17页 |
二、关于折衷说 | 第17-18页 |
三、关于肯定说 | 第18-19页 |
第四章 婚内强奸的犯罪化及其论证 | 第19-30页 |
第一节 婚内强奸行为犯罪化的法理分析 | 第19-20页 |
第二节 基于婚姻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的分析 | 第20-22页 |
一、女方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履行其性义务情形下的婚内强奸 | 第21-22页 |
二、女方有正当理由而拒绝履行其性义务情形下的婚内强奸 | 第22页 |
第三节 基于社会危害性的论证 | 第22-24页 |
一、婚内强奸给妇女造成了严重的心理和生理上的伤害 | 第22页 |
二、婚内强奸违反了宪法、婚姻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是严重侵犯妇女权利和利益的行为 | 第22-23页 |
三、婚内强奸是反文明、反道德与反理性的行为 | 第23页 |
四、婚内强奸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稳定的行为 | 第23-24页 |
五、婚内强奸是引发其他家庭暴力的重要原因之 | 第24页 |
第四节 基于强奸罪构成要件的认识和分析 | 第24-30页 |
一、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 第24-25页 |
二、婚内强奸与强奸罪相比,它既具有强奸罪的基本构成特征,又有其自身特殊的构成特征 | 第25-30页 |
第五章 婚内强奸的刑事责任及司法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 第30-35页 |
第一节 关于定罪问题的若干观点 | 第30-31页 |
一、婚内强奸应该单独列出定婚内强奸罪,以区别与一般强奸行为 | 第30页 |
二、用其他的罪名来处理婚内强奸的行为 | 第30页 |
三、婚内强奸与强奸罪有所区别 | 第30-31页 |
四、婚内强奸行为构成强奸罪 | 第31页 |
第二节 婚内强奸行为构成强奸罪 | 第31-33页 |
一、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 | 第31页 |
二、从强奸罪的犯罪要件来看,立法机关未将丈夫排除在犯罪主体之外,也未将丈夫列为特殊的强奸犯主体,即所谓的"婚内强奸主体" | 第31-32页 |
三、除了分析犯罪要件外,确认一行为构成犯罪的首要依据在于该行为具备了犯罪的本质特征即具有应受刑罚处罚性 | 第32页 |
四、从立法原则看,肯定丈夫强奸妻子构成强奸罪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 第32页 |
五、法律是至高无上的,但自然权利却位于法律之上,法律要尽量符合自然权利 | 第32页 |
六、丈夫强奸妻子应该构成犯罪 | 第32-33页 |
第三节 婚内强奸案件司法认定中需要注意的若干问题 | 第33-35页 |
一、原因 | 第33页 |
二、建议 | 第33-34页 |
三、入罪的范围应严格界定在诉讼阶段 | 第34-35页 |
结语 | 第35-36页 |
参考文献 | 第36-3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