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8页 |
引言 | 第8-9页 |
一 战时军事刑法中戴罪立功制度概述 | 第9-13页 |
(一) 我国战时戴罪立功制度的历史沿革 | 第9-10页 |
1、"将功折罪"与"戴罪立功" | 第9-10页 |
2、戴罪立功制度在我国刑法中的确立 | 第10页 |
(二) 战时戴罪立功的概念探析——兼评《刑法》第449条 | 第10-13页 |
1、独立于一般缓刑之外,与之相对立的特殊缓刑制度,即战时缓刑 | 第11页 |
2、在一般缓刑概念范围之内,即一般缓刑的特定条件下的表现形式 | 第11-12页 |
3、刑事责任消灭事由和阻却事由 | 第12-13页 |
二 战时军事刑法中戴罪立功制度的法律地位 | 第13-17页 |
(一) 理论争鸣:作为特殊缓刑的正当性追问 | 第13-14页 |
1、适用前提不同 | 第13页 |
2、成功适用的条件不同 | 第13页 |
3、适用的法律后果不同 | 第13-14页 |
(二) 立法选择:作为独立制度的战时戴罪立功 | 第14-17页 |
1、与战时缓刑的定义相比,刑法第449条的核心应是戴罪立功 | 第14页 |
2、逻辑上战时缓刑不能涵盖戴罪立功 | 第14-15页 |
3、战时戴罪立功制度是前科消灭制度 | 第15-16页 |
4、从法律战以法为兵的功用性角度看,"戴罪立功"更容易为官兵所理解接受 | 第16-17页 |
三 战时戴罪立功制度的价值蕴含 | 第17-19页 |
(一) 戴罪立功制度以军事利益为首要价值追求 | 第17页 |
(二) 戴罪立功制度以效率优先为价值保证 | 第17-18页 |
(三) 戴罪立功制度与公平正义原则并行不悖 | 第18-19页 |
四 战时戴罪立功的刑法适用 | 第19-25页 |
(一) 适用时间:战时 | 第19-20页 |
1、战时状态的开始点 | 第19-20页 |
2、战时状态的结束点 | 第20页 |
(二) 适用对象:军人 | 第20-22页 |
1、现役军人 | 第21页 |
2、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 | 第21页 |
3、执行军事任务的其他人员 | 第21-22页 |
(三) 实质条件:立功 | 第22-25页 |
1、军事上的立功 | 第22-23页 |
2、刑法中的立功 | 第23页 |
3、对战时戴罪立功制度中"立功表现"的理性思考 | 第23-25页 |
五 战时戴罪立功制度的宣告及执行 | 第25-30页 |
(一) 宣告 | 第25-26页 |
1、宣告与不宣告 | 第25-26页 |
2、戴罪立功的宣告机关 | 第26页 |
(二) 执行 | 第26-30页 |
1、戴罪立功的考验期 | 第26-27页 |
2、戴罪立功的考察机关 | 第27-28页 |
3、戴罪立功制度的考察内容 | 第28页 |
4、戴罪立功的法律后果 | 第28-30页 |
六 关于战时戴罪立功制度的立法建议 | 第30-33页 |
(一) 涉及战时的几个概念的修改建议 | 第30-31页 |
1、战时状态的结束点需要明确 | 第30页 |
2、"戒严"应调整为"紧急状态" | 第30-31页 |
3、"战时"情况的处置应明确 | 第31页 |
(二) 犯何种罪被宣告缓刑可以适用戴罪立功制度应加以明确 | 第31页 |
(三) 应明确战时判处"拘役"的军人能否适用戴罪立功 | 第31-32页 |
(四) 戴罪立功的机会应该规定一定期限 | 第32-33页 |
结论 | 第33-34页 |
参考文献 | 第34-3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