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5页 |
ABSTRACT | 第5页 |
引言 | 第8-9页 |
第一章 被告提交答辩状基本关系的梳理 | 第9-17页 |
第一节 答辩与提交答辩状 | 第9-12页 |
一、答辩与答辩权的概念 | 第9-10页 |
二、答辩状的概念和特征 | 第10页 |
三、答辩的性质 | 第10-12页 |
第二节 任意提交答辩状与强制提交答辩状 | 第12-14页 |
一、任意提交答辩状的概念和特征 | 第12-13页 |
二、强制提交答辩状的概念和特征 | 第13页 |
三、两种模式的价值选择及合理转换 | 第13-14页 |
第三节 提交答辩状与审前准备程序和开庭审理 | 第14-17页 |
一、审前准备程序与开庭审理的关系 | 第14-15页 |
二、提交答辩状对审前准备程序功能的影响 | 第15页 |
三、提交答辩状对开庭审理质效的影响 | 第15-17页 |
第二章 我国民事诉讼提交答辩状的现状考察 | 第17-24页 |
第一节 提交答辩状的现状透视 | 第17-19页 |
一、提交答辩状的立法状况 | 第17-18页 |
二、提交答辩状的实践现状 | 第18-19页 |
第二节 不提交答辩状的原因 | 第19-21页 |
一、提交答辩状的相关规定缺乏目的性和刚性 | 第19页 |
二、法院对不提交答辩状行为的普遍放任 | 第19-20页 |
三、被告实施诉讼行为的能力有限 | 第20页 |
四、被告或其诉讼代理人的“策略”滥施 | 第20-21页 |
五、其他原因 | 第21页 |
第三节 不提交答辩状的弊害 | 第21-24页 |
一、开庭之前难以形成和固定案件事实的争点 | 第21-22页 |
二、当事人在开庭之前难以充分地交换证据 | 第22页 |
三、庭审的质效难以提升 | 第22-23页 |
四、庭前难以促进当事人合意解决纠纷 | 第23-24页 |
第三章 提交答辩状的域外考察与借鉴 | 第24-30页 |
第一节 英美法系主要国家对被告答辩立法例的考察 | 第24-26页 |
一、英国关于被告提交答辩状的规则 | 第24-25页 |
二、美国关于被告提交答辩状的规则 | 第25-26页 |
第二节 大陆法系主要国家对被告答辩立法例的考察 | 第26-27页 |
一、德国关于被告提交答辩状的规则 | 第26页 |
二、日本关于被告提交答辩状的规则 | 第26-27页 |
第三节 两大法系国家答辩状规则的比较与借鉴 | 第27-30页 |
一、两大法系国家关于被告提交答辩状规则的共性 | 第27页 |
二、两大法系国家关于被告提交答辩状规则的差异 | 第27-28页 |
三、提交答辩状域外规则的借鉴 | 第28-30页 |
第四章 民事诉讼中强制被告提交答辩状的规则构建 | 第30-43页 |
第一节 建立强制被告提交答辩状规则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第30-35页 |
一、建立强制被告提交答辩状规则的必要性 | 第30-33页 |
二、强制被告提交答辩状规则的可行性 | 第33-35页 |
第二节 强制被告提交答辩状规则的具体内容 | 第35-40页 |
一、答辩状的内容和形式 | 第35-37页 |
二、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及期间耽误与顺延 | 第37-38页 |
三、提交答辩状的法律效力 | 第38页 |
四、逾期答辩的法律后果 | 第38-39页 |
五、强制被告提交答辩状之例外 | 第39-40页 |
第三节 强制被告提交答辩状之相关制度的完善 | 第40-43页 |
一、完善审前准备程序的功能 | 第40页 |
二、合理定位开庭审理的模式 | 第40-41页 |
三、确立禁反言规则 | 第41-42页 |
四、明确法官对被告提交答辩状的释明责任 | 第42-43页 |
结语 | 第43-44页 |
参考文献 | 第44-47页 |
致谢 | 第4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