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5-6页 |
Abstract | 第6-7页 |
引言 | 第10-13页 |
第一章 小区道路公共化的困境考察 | 第13-19页 |
一、问题的提出:小区道路公共化遭遇实施阻力 | 第13-15页 |
二、小区道路公共化的法律障碍初步考察 | 第15-19页 |
第二章 现行物权法相关制度在小区道路公共化过程中的适用路径分析 | 第19-25页 |
一、无法承载小区道路公共化改革的相关制度检视 | 第19-21页 |
(一)征用制度 | 第19-20页 |
(二)相邻关系制度 | 第20页 |
(三)地役权制度 | 第20-21页 |
二、征收制度与建设用地使用权提前收回制度用于小区道路公共化改革存在的法律障碍 | 第21-25页 |
(一)征收制度 | 第21-22页 |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提前收回制度 | 第22页 |
(三)法律障碍具体分析 | 第22-25页 |
第三章 突破小区道路公共化的物权法障碍的理论基础检视 | 第25-39页 |
一、“财产权社会性义务”理论无法承担小区道路公共化改革之重 | 第26页 |
二、“物权行使限制”理论不适合用于小区道路公共化改革 | 第26-31页 |
(一)“准征收”制度 | 第27-29页 |
(二)“公共地役权”制度 | 第29-31页 |
三、“物权公用征收”理论契合小区道路公共化改革 | 第31-34页 |
四、“物权行使限制”与“物权公用征收”理论适用因素考量 | 第34-39页 |
(一)物权“剩余”情况 | 第35-37页 |
(二)物权人主观意愿情况 | 第37-39页 |
第四章 对突破封闭小区道路公共化的法律障碍的具体建议 | 第39-50页 |
一、赋予土地使用权作为征收客体的法律地位,建立以“土地征收为中心”的土地征收法 | 第39-42页 |
二、建立公共利益评判机制和公共利益决定诉讼机制 | 第42-46页 |
(一)公共利益评判机制的建立 | 第42-44页 |
(二)公共利益决定诉讼机制的建立 | 第44-46页 |
三、引入“房屋等同置换”理念,对被征收人分层次地给予公平补偿 | 第46-49页 |
四、完善征收程序立法,做到征收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 第49-50页 |
结论 | 第50-51页 |
参考文献 | 第51-5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