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6页 |
Abstracts | 第6-7页 |
引言 | 第10-12页 |
第一章 刑事被追诉人阅卷权的内涵界定 | 第12-20页 |
第一节 刑事被追诉人阅卷权概述 | 第12-14页 |
一、 刑事被追诉人阅卷权概念 | 第12-13页 |
二、 刑事被追诉人阅卷权的特征 | 第13-14页 |
第二节 阅卷权归属 | 第14-16页 |
一、 我国阅卷权归属之争 | 第14-15页 |
二、 对我国阅卷权归属之争的反思 | 第15-16页 |
第三节 确立刑事被追诉人阅卷权的正当性分析 | 第16-20页 |
一、 程序主体性理论 | 第16-17页 |
二、 控辩平衡理论 | 第17-18页 |
三、 有效辩护理论 | 第18-19页 |
四、 人权保障理论 | 第19-20页 |
第二章 我国刑事被追诉人阅卷制度的立法现状与分析 | 第20-27页 |
第一节 我国刑事阅卷制度的立法现状分析 | 第20-25页 |
一、 我国刑事阅卷制度的立法现状 | 第20-22页 |
二、 我国刑事被追诉人阅卷权存在的问题 | 第22-25页 |
第二节 我国确立刑事被追诉人阅卷权的障碍分析 | 第25-27页 |
一、 阅卷较易造成被追诉人翻供 | 第25-26页 |
二、 阅卷可能影响供述的真实性 | 第26页 |
三、 阅卷可能破坏原始卷宗的完整性 | 第26页 |
四、 阅卷可能给被追诉人报复证人、被害人提供了机会 | 第26-27页 |
第三章 刑事被追诉人阅卷制度的域外考察 | 第27-35页 |
第一节 域外考察之一—以德国法为范本 | 第27-30页 |
一、 德国刑事被追诉人阅卷权的演变 | 第27-29页 |
二、 德国刑事被追诉人阅卷制度的具体内容 | 第29-30页 |
第二节 域外考察之二—以台湾地区立法为范本 | 第30-33页 |
一、 台湾地区刑事被追诉人阅卷权的演变 | 第30-31页 |
二、 台湾地区刑事被追诉人阅卷制度的具体内容 | 第31-33页 |
第三节 域外刑事被追诉人阅卷制度之评析 | 第33-35页 |
一、 域外刑事被追诉人阅卷制度的总结 | 第33-34页 |
二、 域外刑事被追诉人阅卷制度的借鉴 | 第34-35页 |
第四章 我国确立刑事被追诉人阅卷权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第35-42页 |
第一节 我国确立刑事被追诉人阅卷权的必要性 | 第35-39页 |
一、 确立被追诉人阅卷权有助于其有效行使辩护权 | 第35-36页 |
二、 确立被追诉人阅卷权有助于律师开展辩护活动 | 第36-37页 |
三、 确立被追诉人阅卷权有助于法庭质证活动的进行 | 第37-38页 |
四、 确立被追诉人阅卷权有助于保障其知悉权 | 第38页 |
五、 确立被追诉人阅卷权有助于提高诉讼效率 | 第38-39页 |
第二节 我国确立刑事被追诉人阅卷权的可行性 | 第39-42页 |
一、 《刑事诉讼法》的颁布为被追诉人阅卷权的确立提供了立法基础 | 第39-40页 |
二、 全案移送方式的恢复为被追诉人阅卷权的确立提供了现实基础 | 第40-41页 |
三、 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为被追诉人阅卷权的确立提供了物质基础 | 第41-42页 |
第五章 我国刑事被追诉人阅卷制度的构建 | 第42-50页 |
第一节 刑事被追诉人阅卷制度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 第42-43页 |
一、 禁止强迫自证其罪原则 | 第42页 |
二、 控辩平等对抗原则 | 第42-43页 |
三、 有效救济原则 | 第43页 |
第二节 刑事被追诉人阅卷制度的具体设置 | 第43-47页 |
一、 刑事被追诉人阅卷权的设置条件 | 第43-44页 |
二、 刑事被追诉人阅卷阶段 | 第44-45页 |
三、 刑事被追诉人阅卷范围 | 第45页 |
四、 刑事被追诉人阅卷的方式和地点 | 第45-46页 |
五、 刑事被追诉人阅卷的救济途径 | 第46-47页 |
第三节 确立刑事被追诉人阅卷制度的配套措施 | 第47-50页 |
一、 完善证人保护制度为确立刑事被追诉人阅卷制度提供有力支撑 | 第47-48页 |
二、 提升辩护律师的职业伦理为确立刑事被追诉人阅卷制度提供有力支持 | 第48-49页 |
三、 完善程序性制裁制度为确立刑事被追诉人阅卷制度提供有力保障 | 第49-50页 |
结语 | 第50-51页 |
参考文献 | 第51-54页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第54-55页 |
后记 | 第55-5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