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2页 |
绪论 | 第12-31页 |
一、选题意义 | 第12-16页 |
二、学术史回顾与相关文献资料 | 第16-22页 |
三、研究思路 | 第22-23页 |
四、研究方法 | 第23-24页 |
五、创新与不足 | 第24-25页 |
六、需要说明的问题 | 第25-31页 |
第一章 中国古代城市规划法律文化的历史演变 | 第31-45页 |
第一节 中国古代城市规划法律文化的简要回顾 | 第31-38页 |
一、礼制思想为主导的古代城市规划法律思想 | 第31-35页 |
二、古代城市规划法律制度的回顾 | 第35-36页 |
三、古代城市双重规划管理体制的传统 | 第36-38页 |
第二节 中国古代城市规划法律文化的特点与启示 | 第38-41页 |
一、礼制思想注重城市规划主干法的稳定性与延续性 | 第38-39页 |
二、古代城市规划法律思想与制度注重城市规划案件中的调节作用 | 第39页 |
三、古代城市规划法律制度的刑事性突出 | 第39-40页 |
四、师法自然、注重环境保护的法律文化的启示 | 第40-41页 |
第三节 中国古代城市规划法律文化在城市近代化中面临的问题 | 第41-43页 |
一、古代城市规划法律思想与制度的负面影响 | 第41-42页 |
二、古代城市双重规划管理体制的负面影响 | 第42-43页 |
小结 | 第43-45页 |
第二章 中国近代城市规划法律文化发展的起步(1840—1911) | 第45-74页 |
第一节 以租界为主的城市规划法律文化的形成与演变——以上海为考察对象 | 第45-59页 |
一、上海租界之始的城市规划状况 | 第46-48页 |
二、近代初期城市规划法律思想的传播 | 第48-49页 |
三、近代初期城市规划法律制度的形成与演变 | 第49-57页 |
四、上海早期城市规划法律文化的社会影响 | 第57-59页 |
第二节 以都城为代表的传统城市规划法律文化的转变——以北京为考察对象 | 第59-65页 |
一、近代北京城市规划法律文化受到的内外冲击 | 第59-60页 |
二、清末北京城市规划管理体制的改良 | 第60-65页 |
第三节 近代中国城市独立法律地位的确立 | 第65-73页 |
一、清末全国的城市自治风潮 | 第65-67页 |
二、地方自治与近代中国城市独立法律地位的确立 | 第67-69页 |
三、地方自治团体对城市规划法律文化的贡献——以上海为例 | 第69-73页 |
小结 | 第73-74页 |
第三章 北洋政府时期中国城市规划法律文化的初步形成(1912—1927) | 第74-114页 |
第一节 北洋政府时期城市规划管理机构的演变 | 第74-84页 |
一、北洋政府城市规划管理机构的成立与运行 | 第74-75页 |
二、上海城市规划管理机构的成立与运行 | 第75-79页 |
三、北京城市规划管理机构的成立与运行 | 第79-83页 |
四、南京城市规划管理机构的成立与运行 | 第83-84页 |
第二节 北洋政府时期市政官员与学者对城市规划法律文化的贡献 | 第84-105页 |
一、孙中山的《实业计划》对中国城市规划法律近代化的贡献 | 第84-92页 |
二、张謇、丁文江与上海城市规划法律文化的演进 | 第92-101页 |
三、朱启钤对北京城市规划法律文化近代化的贡献 | 第101-105页 |
第三节 北洋政府时期颁布的关于城市规划与建设的法规 | 第105-112页 |
一、北洋政府颁布的城市规划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 | 第105-106页 |
二、上海颁布的城市规划法规的相关内容 | 第106-108页 |
三、北京颁布的城市规划法规的相关内容 | 第108-110页 |
四、南京颁布的城市规划法规的相关内容 | 第110-112页 |
小结 | 第112-114页 |
第四章 国民政府前期中国城市规划法律文化的活跃阶段(1928—1937) | 第114-166页 |
第一节 西方城市规划法律思想的引入 | 第114-124页 |
一、西方城市规划学者对中国城市规划法律文化的贡献 | 第115-117页 |
二、新型市政官员与学者对西方城市规划法律思想的学习与宣传 | 第117-124页 |
第二节 国民政府前期城市规划法律文化的演变 | 第124-136页 |
一、《首都计划》与近代中国城市规划法律文化 | 第124-129页 |
二、近代上海城市规划法律文化中的沈怡研究 | 第129-134页 |
三、袁良对北平城市规划法律文化的贡献 | 第134-136页 |
第三节 国民政府前期城市规划管理机构的变化 | 第136-147页 |
一、国民政府城市规划管理机构的变化 | 第136-137页 |
二、上海城市规划管理机构的变化 | 第137-141页 |
三、北平城市规划管理机构的变化 | 第141-142页 |
四、南京城市规划管理机构的变化 | 第142-147页 |
第四节 国民政府前期城市规划法律制度的建立 | 第147-160页 |
一、国民政府颁布的城市规划法律制度 | 第147-149页 |
二、上海城市规划法律制度建设 | 第149-153页 |
三、北平城市规划法律制度建设 | 第153-156页 |
四、南京城市规划法律制度建设 | 第156-160页 |
第五节 伪满洲国城市规划法律文化建设 | 第160-164页 |
一、伪满洲国城市规划管理机构的建立 | 第160-162页 |
二、伪满洲国城市规划法律制度建设 | 第162-164页 |
小结 | 第164-166页 |
第五章 国民政府后期城市规划法律文化的定型(1938—1949) | 第166-195页 |
第一节 国民政府后期城市规划管理机构的变革 | 第166-174页 |
一、国民政府城市规划管理机构的重大变革 | 第166-167页 |
二、上海、北京、南京城市规划管理机构的变化 | 第167-171页 |
三、日伪政权城市规划管理机构的演变 | 第171-174页 |
第二节 国民政府后期城市规划法律制度的内容 | 第174-187页 |
一、核心法 | 第174-179页 |
二、配套法 | 第179-181页 |
三、相关法 | 第181-187页 |
第三节 上海、北京、南京等城市规划法律制度的内容 | 第187-192页 |
一、上海城市规划法律制度 | 第187-189页 |
二、北京城市规划法律制度 | 第189-191页 |
三、南京城市规划法律制度 | 第191-192页 |
小结 | 第192-195页 |
结论 | 第195-204页 |
一、近代中国城市规划法律文化发展的基本特点与规律 | 第195-198页 |
二、城市规划法律思想在中国的近代化 | 第198-201页 |
三、近代中国城市规划法律文化的比较与分析 | 第201-204页 |
参考文献 | 第204-215页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第215-216页 |
附录一 | 第216-219页 |
附录二 | 第219-224页 |
附录三 | 第224-225页 |
附录四 | 第225-226页 |
后记 | 第226-22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