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9页 |
前言 | 第9-15页 |
第一章 维护人权是律师的基本功能 | 第15-26页 |
第一节 维护人权是律师职业的原初功能 | 第15-17页 |
第二节 律师是法治社会架构中维护人权的主要支柱 | 第17-19页 |
第三节 律师能够担当起维护人权使命的理由 | 第19-23页 |
一、律师的专业性 | 第19-21页 |
二、律师的独立性 | 第21-23页 |
第四节 国际文件对律师维护人权功能的表达 | 第23-26页 |
第二章 律师维护人权功能的表现样态 | 第26-33页 |
第一节 刑事辩护职能 | 第26-30页 |
一、监督公权力 | 第27-29页 |
二、法庭辩护 | 第29-30页 |
第二节 民事案件的代理 | 第30页 |
第三节 行政案件的代理 | 第30-31页 |
第四节 法律援助 | 第31-33页 |
第三章 律师维护人权功能得以发挥的社会条件 | 第33-42页 |
第一节 政治条件 | 第33-36页 |
一、人民主权的确立 | 第34页 |
二、司法权的中立 | 第34-35页 |
三、律师地位的独立 | 第35-36页 |
第二节 经济条件 | 第36-38页 |
第三节 文化条件 | 第38-42页 |
一、社会的人权意识发育状况 | 第38页 |
二、法律至上观念的确立 | 第38-39页 |
三、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 | 第39-40页 |
四、维护人权成为律师职业追求的核心伦理价值 | 第40-42页 |
第四章 我国律师维护人权功能的现状及制约因素 | 第42-67页 |
第一节 我国律师维护人权功能的现状 | 第42-47页 |
一、刑事辩护客观效果不理想 | 第43-45页 |
二、主观上,律师维护人权的意识不到位,积极性也不高 | 第45-46页 |
三、律师服务成本较高,覆盖面不广,法律援助体系不健全,享受必要的律师服务未能成为普遍性的权利 | 第46-47页 |
第二节 律师维护人权功能发挥的制约因素 | 第47-67页 |
一、义务本位、国家主义的传统观念压抑了民众的权利意识,助长了司法机关轻视公民人权保障的倾向 | 第47-50页 |
二、法律规范的缺陷 | 第50-61页 |
三、刑事诉讼构造不科学 | 第61-63页 |
四、律师自身素质的缺陷 | 第63-67页 |
第五章 律师维护人权功能的完善 | 第67-78页 |
一、修改律师法,将维护人权确定为律师的职业使命 | 第67-69页 |
二、将维护人权确立为国家责任,保证每一个刑事诉讼被追诉人享有获得律师帮助权 | 第69-70页 |
三、厘清法律援助义务的责任主体,由国家负担法律援助的费用 | 第70-71页 |
四、构建审判中心主义的刑事诉讼构造,实现控辩双方地位平等 | 第71-72页 |
五、赋予律师更多的诉讼权利,加强律师对程序的参与 | 第72-75页 |
六、赋予律师刑事辩护豁免权,保障律师职业特权 | 第75-78页 |
结语 | 第78-79页 |
参考文献 | 第79-82页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 | 第82-83页 |
后记 | 第83-84页 |
详细摘要 | 第84-8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