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治、法律论文--法律论文--中国法律论文--行政法论文--行政管理法令论文

我国行政赔偿制度研究

内容摘要第1-6页
Abstract第6-11页
引言第11-12页
一、中国行政赔偿制度的定位及立法现状第12-14页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2-13页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页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13页
 (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13-14页
二、行政赔偿范围及赔偿诉讼受案范围第14-25页
 (一) 行政赔偿范围与诉讼受案范围确定的法理原则——行政侵权责任及赔偿的主体的法理考量第14-19页
  1. 负行政赔偿责任的个人主体范畴——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主体的范畴——公权力组织第15-16页
  2. 几类组织和人员的探讨第16-18页
  3. 国家工作人员公务责任与国家责任的分担第18-19页
 (二) 赔偿行为的原则考量——从适用的归责原则的角度进行的探讨第19-23页
  1. 原则定位第19-20页
  2. 法国立法例第20页
  3. 我国在国赔法中确立的违法责任归责原则第20页
  4. 对普遍认识的“违法”的更正性理解第20-22页
  5. 对于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说明第22-23页
 (三) 从反射性利益的赔偿问题思考引入行政赔偿原告资格扩展的相关问题第23-25页
  1. 福利权利的侵权赔偿第24页
  2. 反射性利益第24页
  3. 结论第24-25页
三、行政赔偿行为的具体探析第25-37页
 (一) 立法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的行政赔偿问题第25-31页
  1. 立法侵权第25-28页
  2. 抽象行政行为:一般的基于日常管理面向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第28-30页
  3. 行政机关内部规则设计缺失的赔偿责任问题——行政立法和抽象行政行为缺位导致的损害——不作为之被忽视之部分——兼顾行政不作为问题之探讨第30-31页
 (二) 行政指导行为的行政赔偿问题第31-33页
 (三) 行政裁量失当的行政赔偿问题第33-34页
 (四) 公有公共设施致害的行政赔偿问题第34-36页
  1. 公有公共设施致害的定位第34页
  2. 中国行政赔偿制度中公有公共设施致害的现有定位第34-35页
  3. 中国行政赔偿制度中关于公有公共设施致害引入的学界认同点第35页
  4. 关于从公共设施到公产的进一步思考第35-36页
 (五) 内部行政行为的行政赔偿第36-37页
四、行政法学整体体系视角的行政赔偿范围第37-42页
 (一) 国家补偿第37-38页
 (二) 行政过程论,拓展职务侵权的考虑过程——兼顾“与职务有关性”的理解第38-39页
 (三) 人身自由、生命健康、财产之外的诸如致精神损害等权利类型的行政赔偿问题第39-42页
  1. 纯精神性人格权受到侵害导致的精神损害第39-41页
  2. 物质性人格权利即生命、健康、身体、自由等权利受到侵害导致的精神损害第41页
  3. 隐私权和人格尊严权第41页
  4. 因人格权受到侵害而导致财产损失第41-42页
  5. 法人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第42页
  6.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设置标准第42页
五、行政赔偿的一般程序——以行政公权力主体自主处理程序为探讨范围第42-50页
 (一) 行政处理阶段的程序第42-48页
  1. 正确定位与规则第42-43页
  2. 现行法律程序运行框架的缺陷与修正第43-47页
  3. 须特别强调的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责任第47页
  4. 举证责任第47-48页
 (二) 行政追偿程序第48-50页
  1. 责任份额划分原则第48-49页
  2. 互相追偿制度第49-50页
致谢第50-51页
参考文献第51-52页

论文共52页,点击 下载论文
上一篇:公共产品法律制度研究
下一篇:行政收费法律规制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