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2-5页 |
abstract | 第5-8页 |
导言 | 第12-18页 |
一、问题的提出 | 第12页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第12-13页 |
三、文献综述 | 第13-16页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第16-17页 |
五、论文结构 | 第17页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17-18页 |
第一章 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现状——“投保容易理赔难” | 第18-23页 |
一、保险消费者概念界定的合理性 | 第18-21页 |
(一)保险交易具有消费属性 | 第18-19页 |
(二)学术界对于保险消费者概念的界定 | 第19-20页 |
(三)本文中关于保险消费者概念的界定 | 第20-21页 |
二、保险理赔时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现状的普遍性 | 第21-23页 |
第二章 保险消费活动的特殊性 | 第23-29页 |
一、保险双方地位不平等 | 第23-26页 |
(一)保险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 | 第23-24页 |
(二)保险合同形式的格式化 | 第24-26页 |
(三)双方诉讼能力不对等 | 第26页 |
二、保险销售方式的突出诱导性 | 第26-27页 |
三、保险业的公共利益性 | 第27-28页 |
四、保险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时的合理心理期待 | 第28-29页 |
第三章 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引入保险法的正当性 | 第29-38页 |
一、惩罚性赔偿制度概述 | 第29-30页 |
二、补偿性赔偿制度对于特殊性质的保险交易在功能上的局限性 | 第30-33页 |
(一)功能的单一性:填平损失 | 第31-32页 |
(二)归责原则中忽视不法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 | 第32页 |
(三)对获利较多的不法行为难以规制 | 第32页 |
(四)不利于鼓励当事人维权 | 第32-33页 |
(五)缺少对社会公益的关注 | 第33页 |
三、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功能 | 第33-36页 |
(一)对不法行为方的功能 | 第34-35页 |
(二)对不法行为相对方的功能 | 第35-36页 |
四、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引入对于保险双方地位的平衡作用 | 第36-38页 |
第四章 惩罚性赔偿制度引入保险法的必要性 | 第38-43页 |
一、我国保险纠纷案件是否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 第38-40页 |
(一)我国保险纠纷案件司法实践现状 | 第38-39页 |
(二)保险产品与服务区别于一般商品的特点——无形性 | 第39页 |
(三)我国保险纠纷案件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原因 | 第39-40页 |
二、保险消费活动中保险人存在的相对弱势之态是否与惩罚性赔偿制度相悖 | 第40-43页 |
第五章 惩罚性赔偿制度在保险法中的制度构建 | 第43-47页 |
一、美国保险法上惩罚性赔偿制度概述 | 第43-44页 |
二、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我国保险法上的本土化构建问题 | 第44-47页 |
(一)保险法上惩罚性赔偿请求权的基础 | 第44-45页 |
(二)适用范围 | 第45页 |
(三)主观要件 | 第45页 |
(四)数额 | 第45-47页 |
结语 | 第47-48页 |
参考文献 | 第48-52页 |
后记 | 第52-53页 |